溫哥華港婦潘佩珍獲假釋 異國不順誤殺夫

須繳納25萬擔保費 律師願為其力辯爭取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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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9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邱晨溫哥華報導)持香港特區護照來溫哥華探親的潘佩珍,8月14日與丈夫發生爭執,用菜刀誤砍到其夫肺部,致其死亡。卑詩高院裁決案情很嚴重但不是故意殺人,並裁定有條件假釋潘佩珍。

週二(18日),加拿大卑詩高級法院裁定,允許涉嫌殺夫的華人潘佩珍(Pui Chun Winnie Poon,音譯)被有條件假釋,在繳納25萬元擔保費後,可以與母親同住,並允許在一私校學英語。潘佩珍律師則希望能為其力辯,爭取輕判或無罪。

潘佩珍在假釋聆訊中,背對旁聽者,看起來情緒穩定,安靜地聽翻譯人員為她作的翻譯。她的律師貝克與檢控官分別向法官陳訴了各自的意見。當法官裁定准許假釋時,她說了聲謝謝。

律師力辯爭取假釋

潘佩珍律師貝克認為,潘佩珍的護照在警察手上,而且香港政府也清楚此案件,因此不會給她更換新護照,使得潘佩珍有機會逃跑。

潘佩珍母親楊芳辰(音譯)目前已經在溫哥華,當潘佩珍失手將丈夫殺害後,幾天內她母親就趕到溫哥華,與警方積極配合。貝克強調說,她母親正租住在一公寓,準備等待案件的最後裁定。律師認為潘佩珍母親不會協助她逃跑。

案發前,潘佩珍曾經登記在列治文一私校讀書,沒有想到期間會發生這類家庭悲劇。貝克因此建議法庭,能夠考慮她的特殊情況,在溫哥華有母親、有家、有讀書的學校,而且也已經在溫哥華一年有餘,因此她不會冒然逃跑到香港。

此外,律師還引用了潘佩珍的兩名朋友的證詞,一名叫John Lam的朋友表示,他認識潘佩珍夫婦兩年了,也瞭解他們的性格,因此保證潘佩珍不會逃跑;還有一名姓Ngai的加國公民,也提供了作證文件。兩人都是加國公民。

法官裁決有條件假釋
 
卑詩高級法院法官裁定,允許潘佩珍被有條件假釋,而且還必須先繳納25萬加元,在確保各方面條件滿足後,才能獲得暫時釋放。貝克介紹說,可能需要幾天時間。

法官表示,鑑於潘佩珍在溫哥華沒有任何親戚,親人都在香港,而且她是持香港特區護照探親的,探親簽證已經到期,需要重新申請,因此發生這類悲劇實屬不幸,不是故意殺人那麼嚴重,但也是「相當嚴重的案子」。法官同意將其有條件釋放,並當場定下來,10月9日再回省法庭重審。

根據法官的裁決,潘佩珍假釋後,將被軟禁在家實行宵禁,假釋期間可以讀書,與她母親一起居住。每週必須向監視的警察報到一次,同時不可有武器,不能與她的兩位證人朋友見面與交談。

檢控官提出假釋的條件,旨在防止潘佩珍逃回香港,因為她將在列治文接受審訊與判刑;而且檢控官認為,潘佩珍的判刑也不會輕。

爭執中誤殺夫

貝克在向法官的陳訴中,詳細訴說了案件經過。8月14日午夜12點半,列治文市Ackroyd街8700號街區的一公寓單元內,發生一宗兇殺案。潘佩珍涉嫌使用兇器,將38歲的丈夫陳澳龍殺死。

案發時,潘佩珍與先生發生口角,潘表示不喜歡溫哥華,已經打包準備回香港。當時,潘佩珍已經來列治文一年了。

潘佩珍表示要離開家,她丈夫有意阻擋。潘佩珍曾經結婚,在香港留下了一對兒女,現由前夫母親照看。由於丈夫阻擋,潘佩珍跑到廚房拿了一把菜刀,兩人爭執中傷了丈夫的肺部,他最終因此身亡。

那時潘佩珍才意識到事態嚴重,於是立即打電話給朋友,也打911電話報警,她還表示希望趕快將丈夫送醫院,後來提到丈夫的死,她都是痛不欲生,深感後悔,甚至想過自殺。

她的朋友也來到案發現場,看到潘佩珍手拿刀子。她認為案件發生純屬偶然,是事故。

潘佩珍的律師貝克對她的處境非常同情,貝克告訴大紀元記者,他非常希望能夠贏此案件,將潘佩珍的判刑減少,甚至無罪釋放。

(責任編輯: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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