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秦永敏關於女俠被當局及前夫綁架通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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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9月19日訊】關於吾妻在回山西辦理結婚證相關手續中遭到綁架勒索巨款下落不明一事,致山西省渾源縣公安局的報案信。

山西省渾源縣公安局:

吾妻王喜鳳,網名鑒湖女俠,於9月12日從武漢返回山西省渾源縣辦理結婚證相關手續中遭到綁架勒索巨款下落不明,為此,本人特向你局報案,要求你局從速捉拿綁匪,歸還三萬元巨款,並且將吾妻王喜鳳安全送回武漢家中。

吾妻王喜鳳於2012年4月30日和我簽訂結婚契約、5月13日舉行婚禮,我們也一直在極力爭取拿到結婚證,但是,由於有關政府當局的肆意刁難,不僅一直無法拿到,而且,我們按照武漢公安和渾源公安的要求讓王喜鳳回渾源辦理所謂「戶籍證明」時不僅仍然拒絕辦理,在貴局國保人員的指示下,還發生了王喜鳳被其前夫孫文龍非法綁架並且勒索走三萬巨額贖金的惡性案件。

吾妻王喜鳳於2012年9月12日離開武漢,直到17日夜1點還和本人保持密切聯繫。現將其基本日程羅列如下:

9月13日下午三點到達大同,兩個小時後回到渾源。
9月14日下午休息好後,開始前往派出所等機關辦理相關手續,結果所有單位都以星期五是週末人都提前下班了拒不辦理。
9月15日,在我建議下王喜鳳去汽車站準備前往朔州市看望二姐,結果買票時被兩個跟蹤人員攔下,說在「18」大之前公安局禁止她離開大同市範圍,由此,王喜鳳才確認自己已經被嚴密控制。
9月17日是星期一,王喜鳳抓緊時間辦事,租了一輛摩托前往派出所辦戶籍證明被拒,立即坐該摩托前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護照,也被以需要戶口首頁為名拒絕,王喜鳳再次返回派出所辦理戶口首頁,又被拒,隨後王喜鳳找教育局辦理離職手續還是被拒!她邊辦事邊通報我,所以每個細節我一清二楚。

回到原家中,先前一直在外面借宿,頭天夜裡開始留下來和兒子住另一間房的前夫孫文龍來電話,說中午國保找了他,要他無論如何留住王喜鳳。
面對這種一切手續不能辦,而且要強行扣留的情況,我和妻子商定:由北京朋友開車去,於18日中午把她接走。

17日17:30女俠王喜鳳到渾源縣的中國移動營業廳買手機卡,輸入身份證後,電腦顯示她已經進入黑名單,不能能買卡!這才知道黑名單確實存在!營業員說,按照政策規定,買過五次就拉入黑名單,但是,王喜鳳沒有買過那麼多卡,唯一的理由,只能是政治原因,這使她更加不安。

當天夜裡八點半鐘,王喜鳳告訴兒子自己次日要走以後,其前夫立刻打電話來給我勒索三萬塊錢,說是為了她離開,孫本人不得不行賄三萬元調回縣城,這個錢必須由我出,並強迫她當面和秦永敏聯繫,秦永敏說,作為非法勒索,一分錢不能給,但是,作為替代方案,可以給三萬塊錢女俠的兒子,不能做買人錢,而且,今後我們會努力承擔孩子的一切費用,這筆錢由王喜鳳把隨身帶的銀行卡上的三萬元錢支付——我本人的全部積蓄都由妻子王喜鳳管理,就這樣,孫文龍勒索了第一筆現金三萬塊錢。

沒想到,近一個小時以後,孫文龍再次打來電話,提出的價碼增加到二十萬,要求我立即補付十七萬,並且說,他已經把女俠的身份證收走,我不給錢他絕不會讓她離開當地。本人立即警告他,王喜鳳是我合法妻子,他現在已經在實施犯罪!他卻指責本人破壞他的家庭,勾引良家婦女,如果我派人去接,他會砍殺來人。

隨後女俠在手機中說,當地國寶已經告訴她,她的一切都在國寶的掌握中,目前她已經沒有了行動自由,當天上午,她的電腦已經被斷網,身份證也被搜走了,明天看來走不成了。

隨即,也就是17日夜裡11點鐘前後,王喜鳳和外界的手機聯繫也完全中斷。

從那時開始40小時過去,不僅我本人,全國各地數以百計的朋友打電話都沒有人接。唯一一個打通的人是網友浪裡白條,他說:「我打通了一個,說我打錯了,是個男的接的,我打的山西那個電話是15835246101。」

孫文龍不僅勒索了三萬元人民幣,而且斷絕了她和外界的一切聯繫,收走了她的身份證,這就充分說明,孫文龍已經對我妻王喜鳳實施了非法綁架和非法拘禁,從而構成了多種嚴重犯罪!

本人要說明,吾妻王喜鳳網名鑒湖女俠,這是她效法秋瑾準備為民主人權事業獻身的最好證明,在來武漢之前,她就因為參加網上的各種活動而名傳網絡界,是雲南曹海波主辦的「振華會」的「中央群」宣傳部長,多次為此被當地國寶問話。

正是由於她作為鑒湖女俠有著強烈的獻身精神,才在網上主動找我,又主動和我確立兩人關係,並且主動拋棄一切帶著全部行李來和我結婚。

自從女俠4.29來到武漢,我們兩人相處如魚得水,親密無間,實屬天作之合,沒有任何矛盾,關於我們兩人的情感關係,數以百計來自全國各地的朋友親有所見,五個月來女俠代表我接受一百多次國際傳媒的採訪,在我指導下寫出了十餘篇高質量的文章,包括揭露渾源縣教育局貪污腐敗黑幕的文章《高考黑幕及背後的根源淺析》,我們之間兼具夫妻、師生關係,人所共知,良好關係可以從一切公開活動中得到強有力的證明。

這樣,從私法原則以建立在相關當事人有效意願基礎上的契約為最高法律依據來看,我們是合法夫妻,從中國世俗觀念看,我們也是合法夫妻。相反,孫文龍雖然是王喜鳳前夫,卻和她已經沒有任何法律關係。

再則,本人作為王喜鳳丈夫給予王喜鳳一切自由,孫文龍則不僅限制她的人身自由,奪走她的身份證,尚且封鎖了她和外界的一切聯繫。

這樣,我有充分理由向你局報案,要求你局從速捉拿犯罪份子孫文龍,令其退回勒索的三萬元現金,追究其刑事犯罪責任,並且對我妻王喜鳳進行人身保護,將其安全送回武漢家中。

專此報案

王喜鳳之夫:
中國公民 武漢市青山區紅鋼城17街坊30門7號秦永敏
手機:13986183138 15807162153
2012.9.19中午10:00

附王喜鳳手機:15827581143 15872355640 15835246101

在綁匪勒索去三萬元人民幣後,目前,女俠已經被綁匪孫文龍控制第三天,切斷了女俠和外界的一切聯繫。

19日中午,綁匪孫文龍開通了女俠在渾源本地的手機15835246101。

綁匪對外不承認這是女俠的電話,希望大家發短訊去加以譴責,讓他不敢動用搶劫來的手機!

秦永敏已經給山西省渾源縣公安局用特快專遞發去《秦永敏關於女俠被地方當局及其前夫綁架情況的通報(2)關於吾妻在回山西辦理結婚證相關手續中遭到綁架勒索巨款下落不明一事致山西省渾源縣公安局的報案信》,並且約好武漢市青山區公安局有關負責人下午三點來家,交給他報案副本。

(責任編輯:鄭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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