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聞】遼寧警察開槍致死案實地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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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9月26日訊】2012年9月22日,新京報李超記者率先報導了21日遼寧省盤錦市警察開槍致死案。該案引起了我們的重視。我們兩人於23日從北京啟程到了遼寧盤錦。我們希望能夠通過實地調查瞭解該案的真實情況。

引發我們實地調查該案的原因需要向大家解釋一下。即近期包括周克華被擊斃在內國內已經接二連三的公開報導有當場擊斃的新聞,這促使我們作為執業律師不得不思考,在何種情況下,警察可以開槍擊斃?實事求是的講,我們非常擔心警察當場擊斃權的濫用。其次,新京報報導的盤錦的當場擊斃案件,其大背景是強拆,也引起我們深深的擔憂。就目前而言,拆遷已不僅僅能用一句「血拆」來形容的了。我們擔心的是,從被迫自焚到當場擊斃,我們這個社會究竟還有沒有底線?

所以,我們感到自己有責任就該案做一個調查。

9月23日下午,經過簡單的準備,我們從北京出發。買不上火車票,我們直接開車去。走京哈高速,一路狂奔,路上多有堵車,但前半段還算順利。不幸的是,行進到葫蘆島路段時,高速上竟然有兩塊巨石,司機躲避不及,迎面相撞,碰撞激烈,車輛瞬間冒濃煙,險些翻車。我們被嚇得面面相覷,停車,逃跑,觀察(逃跑時竟然沒有忘記筆記本電腦,這對於任何一名律師來講都是極端重要)。這不幸的遭遇,似乎暗示我們本次調查不會順利。經檢查,車輛已經無法使用,必須大修。與我們車輛連續出事的共有三輛車都已經無法行使用……經過長時間的等待,我們把司機留下,當夜租車繼續往盤錦方向挺進。

一路,很有些悲壯的感覺。

從北京下午四點開始出發,經此車禍折騰,到達盤錦的時候,已經是晚上3點。原預計的晚上進村因時間太晚已不可能。找賓館住下,上網查一下該案報導。

早晨七點我們二人起床。吃完早餐,找出租車,到案發現場。

請大家記住,準確的地名:遼寧省盤錦市興隆台區興隆農場二十里村。

我們沒有經驗。但是,我們知道,儘量不要公開身份。但,似乎,我們還是低估了當地的控防能力。距離二十里村不遠,就看見路面停放這好多車輛。我們考慮,暫時不要近前,觀察一下再說。

二十里村是一個靠近公路的村莊。我們從北面進村。還算順利,無人盯梢。趕緊進入一家商店,買了兩瓶礦泉水。與店主搭訕警察開槍的事情。店主非常緊張,甚麼也不說。竟然連死者家的具體地址也不敢告訴我們。出門,一老者看來在門外觀察我們許久,主動告訴我們,公路上,你們看誰家門前車多,就到了。

會意。遠遠的看去,南面的車輛我們早已經注意了。我們決定去闖一闖。因為實在沒有其他路可以過去。而前面,就是案發現場。

沿著公路往南走,大約200米的樣子。果然在哪兒,警車,特警車輛,其他公務車輛,都在。還有幾十名隨時警惕著的一看就是公安的強壯男子,充滿敵意的望著我們,指手畫腳的說著甚麼。

我們裝作沒有看見,直接拐入路邊村裡一家理髮店。還沒等坐穩,他們也進來了。所謂維穩人員,做律師多年,搭眼一看就猜差不多。我們甚至能看出誰是公安,誰是鎮政府工作人員,誰是村幹部。維穩開始了。

索性就回到公路上去,暴露一下身份。我們想吸引村民的注意。我們需要村民們知道,我們是被盤查的人,我們需要他們的幫助(提供信息)。果真,在公路的盤查開始了。無非老套路,警察法第九條的適用問題,盤查身份證的必要性的爭執。但客觀講,盤錦市公安局的警察門尤其是帶隊的幹部還是比較克制。我們看的出,當地警方的慌張,警察也不想惹出更大事端,只是想讓我們趕緊離開二十里村。

下面的情節,我沒法詳細敘述,跟蹤,甩掉,內部人,太多的素不相識的人幫助我們。請諒解,我們需要保護寶貴的信息來源而不能說得過於詳細。

總之,我們和警察的爭執,達到了預期的效果。遠遠圍觀的村民通過觀看警察對我們的盤查,實際上核實了我們可以信任的身份。這對於取得村民們的信任,幾乎太重要了。

有一輛疾馳的車,突然在我們身邊停下,告訴我們快上。我們沒有遲疑,就上了這輛陌生的車輛……

那麼,我們知道,關於9.21盤錦警察開槍致死案的至少如下情節:

1、目前的情況是,村裡有大批的維穩人員。當地高度緊張,包括盤錦市、興隆台區政府,公安、信訪、宣傳部門的人員層層把守,戒備森嚴,水洩不通。非本村人員無法進村。

2、死者妻子,還呆在二十里村家裏,我們取得了他家裏的電話,但無法打通。而死者父母,還在第一人民醫院住院部五樓骨外一科518病床。我們也到了該醫院,但病房外警察很多,十名左右,無法靠近;死者的哥哥在另一處醫院救治。

3、死者王樹傑已經被火化(至少三人說)。村民普遍傳說,政府拿了350萬元安撫費,但無法證實。該消息存疑。接近醫院的人士說,死者父母尚不知兒子火化。

4、不止一名村民告訴我們,警方還在繼續抓人。誰敢說話就抓誰。但我們無法核實被抓的村民名單。所有的信息都是零碎的。

5、關於擊斃的現場細節,目前還沒有準確的完整的描述。一個原因是,我們所接觸的村民都陷入到極度驚恐的狀態,加之村口警察特警的威懾,無人敢和我們說的更加詳細。我們已經接觸到了現場目擊者,但他們的恐懼心理完全出乎我們的想像,最後一刻退縮了。沒有人敢和我們多說一句話。很明顯,目擊者們也在觀望,他們被當眾射殺嚇呆了,完全不相信這會在光天化日之下發生。令人痛心的是,我們接觸的村民,雖都氣憤填膺,但幾乎沒有人相信該案能夠得到公平的處理!

6、儘管如此,零零碎碎之中,我們還是獲知一些極為有價值的信息或者線索。雖然我們還不能完全保證真實性,但基於不同渠道信息來源的判斷,我們感覺可能性極大。譬如,涉案幹警張研是渤海派出所的副所長,其受傷程度並非通稿中所說的嚴重,是否重傷,存疑。而按照通告的說法,張副所長顯然應當作為英雄宣傳,涉案的王樹傑就是歹徒嘛!不然,當地為何雪藏張研,不予公開其病情?張研的重傷鑑定,我們看不出是根據刑事訴訟法由哪個有權部門依法作出的「重傷」,這「重傷」到底是哪個法醫做的?其次,不止一人對我們說,張研確實打光了手槍裡的全部子彈,中槍人員包括王樹傑、王樹傑的父母。但根據我們的信息,死者被擊斃時,其實應當距離張研有相當的距離(有村民說5-6米,),但總之並非近距離接觸。開槍,是否是必須的選擇,是否還能夠採取其他的制止措施,有待權威機關調查。此關鍵一點,接受調查的人員普遍的表述是開槍擊斃無法被接受。警方在此的處置絕非如通稿所說完全符合規定。目前,在此方面,我們還缺乏詳細的資料。此類的臨時激憤引起的惡性案件,單憑口述很難復原,何況經過這樣慘劇的村民幾乎受到了如此巨大的驚嚇!這,無疑是本案的關鍵。即,在擊斃的剎那,王樹傑與張研的位置,王樹傑在做甚麼?我們本次調查沒有完全清晰化這個瞬間。我們只能確認:在那個瞬間,王樹傑距離張研有一定的距離(有村民說5-6米)。還有,有村民向我們描述打死王樹傑後搶屍體的過程更是令人毛骨悚然。在王樹傑被當場打死後,王的家屬與特警展開了屍體爭奪戰。有一人說,最終,警方朝天鳴槍後方把屍體搶回警方這邊。而搶奪屍體的過程,死者的哥哥等親戚也遭受了暴力。

7、本次調查,我們能夠確認的,恰恰是通稿迴避了的問題。盤錦市興隆台區待開發的樓盤隨處可見。可能與此有關,盤錦市因拆遷引起的社會矛盾已經到了非常嚴重的地步,給我們的印象是,用當地政府坐在火藥桶上形容絲毫不過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有證據顯示,該市的暴力拆遷絕非僅此孤例,因拆遷導致死亡也絕非個案。必要時,我們就會毫不猶豫的發佈該市的其他強拆(致死)惡性事件照片。盤錦警察擊斃案,怎能撇開拆遷本身呢?

結尾的話:

記者朋友打來電話,告訴我們,已經接到通知禁止記者前往了。我們知道,依然還有更多的律師同行和記者朋友在趕往盤錦的路上。

本次調查,我們已經竭盡全力,但確實無法完全接近案件真相。期間,我們和北京的王才亮律師、王耀剛律師等諸多律師聯繫,大家認為必須迅速組建一個律師調查團,繼續深入調查案件真相。我們儘量忠實記錄觀察所得,我們忐忑不安的等待同行以及社會各界的批評。文責自負,我們願意承擔自己因記錄不當(或者消息無法核實而又想急於告訴大家)而應當承擔的一切責任,雖然,此類公共事件,我們在盡最大的謹慎保持客觀。但老實講,在事件視頻公佈出來之前,一切都存疑。況且這個事件,不管如何,給國家造成的損失太大了,作為律師,真的無法掩飾憤怒的情緒,說文中沒有觀點,鬼才信!

本次調查,我們認為,鑒於盤錦開槍強拆事件引起的的最惡劣的影響,鑒於盤錦強拆屢屢引發惡性事件(2011年國務院曾有通報)我們建議國家有關部門應當立即就地免職下列人員:盤錦市委書記、興隆台區委書記以及兩級公安局長。

王樹傑,是一名農民,但毫無疑問,他的36歲的生命,並不僅僅是屬於他自己的。他的生命,還屬於他的妻子,屬於他的兒女,屬於他的年邁的父母,他無疑還必然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的生命。而派出所副所長張研,扣動扳機的張研,他又是屬於誰呢?他,又是為誰扣動的扳機呢?

(本文轉自作者博客)

(責任編輯:李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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