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楊梅嘉發公司排放油污廢水

人氣: 18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2012年09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建霖台灣桃園報導)嘉發實業楊梅廠,任意將油污廢水排入溝渠,溢流路旁雨水道,且公司未取得廢水排放許可,逕行排放廢水,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裁罰,並限期取得廢水排放許可。

民眾通報,楊梅市幼五路旁側溝,有不明油污廢水,污染環境。環保局立即派稽查人員前往稽查,發現夾雜油污廢水,係由嘉發實業楊梅廠圍牆邊排水口流入雨水溝,當場量測水質為pH9.6的鹼性廢水,不符放流水排放標準,隨即進廠稽查。

方人員坦承,因廢水回收槽體液位感知器故障,造成廢水溢流排入路旁雨水道,不明油污係該廠製程使用的不鏽鋼軋延油,其對水中生物有害並具有長期影響性。

嘉發實業公司係從事鋼片軋延作業,屬於水污染防治法公告應取得廢水排放許可的列管事業。但是,該公司未依規定取得廢水排放許可,即逕行排放廢水,且現場檢測水質pH值達9.6,屬鹼性廢水。

環保局除當場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告發處分,並限期3個月內取得廢水排放許可。未取得排放許可前,不得排放廢水,否則除按次處罰,一年內有3次違反同一法條即可飭令停業或停工。

環保局也將進一步將採樣送驗,並依採樣檢測數據,加重裁罰,最高可罰款60萬元。
(責任編輯:鄭樺)

楊梅嘉發公司排放油污廢水。(攝影:陳建霖/大紀元)

嘉發實業楊梅廠圍牆邊排水口流入雨水溝,當場量測水質為pH9.6的鹼性廢水。(攝影:陳建霖/大紀元)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