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少車禍 澳洲法官建議隧道內設安全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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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1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趙海德澳洲悉尼編譯報導)負責2007年3月墨爾本伯恩利(Burnley)隧道事故調查的法官寇特(Jennifer Coate)日前呼籲,應提高全國各地隧道內的安全設施,以避免該次造成3人死亡的隧道事故再次發生。

據澳新社消息,在1月30日提交的法庭調查結論中,寇特說,調查中相當多的人認為隧道內應該設置緊急安全島/車道。她說根據以往的隧道事故,上述的建議應是降低隧道交通傷亡率必須採用的辦法。

基於伯恩利隧道事故的深刻教訓,寇特提出了一些提升全國隧道安全的建議,其中包括設置緊急車道或安全島,禁止隧道內變換車道。她同時呼籲維省交通局(VicRoads)不僅應禁止在省內隧道內變換車道,也要全國其它地區實行同樣的規定。

在伯恩利隧道事故中,37歲的斯珀恩(Darren Sporn)、51歲的肯納德( Geoff Kennard)和34歲的奧運會自行車手麥克唐納(Damian McDonald)喪生。事故起因是卡車司機卡維格(David Lawrence Kalwig)的疏忽駕駛導致隧道內車輛追尾相撞,並引發火災。 卡維格現已被判5年刑期,不得假釋期為2年9個月。

維省政府對法庭所提建議表示歡迎,運輸廳長繆德(Terry Mulder)說今後省內設計新的隧道時,會考慮上述建議;他還說關於隧道內的行車安全也會有一些規定。

據瞭解,幾乎50%的維省隧道交通事故傷亡是與變換車道有關。07年伯恩利隧道事故後不久,當時的維省布萊克斯(Steve Bracks)政府曾表示將禁止隧道內變換車道,但是過後的一個審計發現,此禁令將會導致」道路安全網絡的一個淨虧損」而作罷。

維省交通局說,伯恩利隧道事故發生後,維省實行了一些新的隧道行車安全規定,如進入該隧道前須降低車速,並增設安全預警標牌。

負責伯恩利隧道運行的Transurban公司經理查爾頓(Scott Charlton) 說,07年的事故再次說明隧道內交通安全設施的重要,如噴水滅火系統的作用才使得事故中的火災沒有造成太大的人員傷亡。

維省消防廳資深消防員昆頓(Alan Quinton)在法庭調查中也表示,CityLink道路運營者的努力才使得此事故沒有造成更大的災難。

另據瞭解,西澳正在考慮將一些隧道內的緊急車道變成通行車道,以利車輛通行;紐省省內的主要隧道的緊急停車安全島已經啟用。

(責任編輯:李熔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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