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拒頒禁魚翅法案禁制令

法官稱法案無關歧視 起訴方要上訴最高法院

【大紀元2013年01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丘石綜合報導)1月2日,奧克蘭聯邦法院首次作出裁決,拒絕頒發暫緩執行《鯊魚保護法案》的禁制令,被華人稱為「禁魚翅法案」的AB376號法案將繼續執行。

這項由華裔眾議員方文忠提出的法案規定,自2012年1月1日起,禁止任何人買賣、持有任何魚翅。法案生效前購入的存貨,可繼續出售至今年6月30日。

2012 年7月,「舊金山華埠街坊會」和「美亞正義聯盟」兩個華裔組織,向聯邦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廢除《鯊魚保護法案》,併申請頒發禁制令,要求在魚翅案訴訟期間,暫緩執行《鯊魚保護法案》,稱吃魚翅是華人的飲食傳統,禁食魚翅是對華人的種族歧視。

主審AB376號法案訴訟的聯邦法官(菲利斯‧漢密爾頓(Phyllis Hamilton))表示,該法案旨在保護鯊魚,並非針對華人。

漢密爾頓在裁決書中說,收到AB376法案影響的人只是一小部分喜食魚翅的人和供應魚翅的中餐館,對華人整體影響甚微。提出該法案的是華裔眾議員方文忠,該法案也得到一些華裔團體的公開支持,歧視一說證據不足。

方文忠對該審批結果表示欣慰。

華埠街坊會創會人之一的李兆祥對裁決表示失望。李兆祥表示,聯邦法律對獵取魚翅的方法有著嚴格的規定,並不會因為魚翅的原因而給予鯊魚更多傷害,而主審法官只聽取一面之詞,他將一路上告到聯邦法院。

美亞正義聯盟會長周曉濱也表示將提出上訴。

(責任編輯:馬天祥)

相關新聞
禁魚翅案再起波瀾 華人上訴至聯邦法院
溫哥華市擬聯手禁魚翅 華人密切關注
大溫三市擬聯手禁魚翅 華人表關注
卑詩又兩城市立法禁魚翅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