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1月06日訊】近日,著名律師、重慶打黑期間為有「巴南二富」之稱的黎強做辯護的趙長青,在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當年的重慶「打黑」基本上是由專案組主導的「黑打」。嫌疑人是否涉罪,不是法院和法律說了算,而是專案組說了算。
在當年重慶「打黑」期間,趙長青堅持認為檢方指控的黎強「涉黑」罪名不成立,其行為不構成領導、組織「黑社會」犯罪。但法院後來還是堅持按「涉黑」判黎強有期徒刑20年。因此,他認為,是薄熙來「欽定」黎強就是黑社會。
專案組干擾威脅法官判案
據《華商報》報導,2009年8月,重慶渝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渝強實業)董事長、原重慶市人大代表黎強,因涉嫌犯有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七項罪行被捕。同年10月一審開庭,但一直到12月底才宣判。
公開的說法是,黎強的辯護人趙長青在法庭上認為檢方對黎強的涉黑指控證據不足,他說「黑社會」是有組織的犯罪,而非一個犯了罪的組織。所以他在法庭上徹底否認了檢方關於黎強涉黑的指控。
2009年的重慶,「唱紅打黑」正當頭,所以趙長青的辯護旋即遭到了網上「水軍」的圍攻。甚至謾罵他為「黑社會的狗頭軍師」。對於這樣的攻擊,平時很少上網的趙長青淡淡一笑回應說,這種炮轟做法是《律師法》普及不夠的表現。
儘管有趙長青發聲辯護,但黎強最終還是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520萬。一審判決後黎強提出上訴,然而重慶市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赤裸裸的恐嚇
趙長青12月21日接受記者採訪時堅持說,黎強案中的「涉黑」罪是不成立的,他期望法院早日能在這方面「糾錯」。
趙長青回憶說:當年重慶「打黑」時,「司法局是有些規定的,但不是那麼突出。該去(辯護)的我們都還是去了,規定也只是表面上說一下說算了。許多律師即使辯護了,可能是因為他們(司法機關)認為說話沒份量,也就沒人理。我的辯護可能屬於有份量也有代表性的,所以我辯護後他們組織人在網上攻擊我。」
趙長青說:「因為薄熙來在大會小會上講,重慶打黑除惡不准有雜音,不准說三到四。律師你去說他(黎強)不構成『黑社會』,那就是雜音。就是你對我薄熙來『打黑』說三道四。」
對於黎強案趙長青堅持認為不構成黑社會卻按「涉黑」給判了,這對於法官來說,可能是很違心的。趙長青稱:「那個時候不是法院法律說了算,而是行政長官說了算。在那段時間法官和檢察官他們的壓力很大,他們許多人的電話都是被監聽的,受到王立軍的監控。有的地方甚至惡毒到那種程度,比如說他(警方)抓了你,回來就給法官打招呼,說這個人你們必須給判『黑社會』,否則你吃不了兜著走,我們馬上抓你。這是赤裸裸的威脅恐嚇。可以說霸道到了無以復加的程度了。」
趙長青舉例稱:「我在欒川(重慶下轄的一個縣)經手的案子,當事人也被指控為『黑社會』犯罪。案子開庭後不久,法院的一個庭長悄悄親自跑來找我,他說趙老師這咋個辦嘛,專案組的人上門威脅了我兩次,說這個案子如果不判『黑社會』就讓我吃不了兜著走。重慶高院的法官們也私下對我訴苦,說他們不敢說任何話,害怕『被整』。」他說:「說穿了就是有後台。」
他表示:「當時傳的是薄熙來要『入常』,而且他要去管政法。最高法政治性很強嘛(笑)。重慶『打黑』期間明顯有一些人屬於錯殺,但最高院都批了。這說明已經不是法律的問題了,完全是政治的作用,完全是領導人的意思、要法院怎麼樣(法院)就必須怎麼樣。」
據悉,當時重慶「唱紅打黑」時,黎強的錢全部被沒收了。趙長青說:「現在都不知道這些錢到底在哪裏。許多都成了糊塗賬。打一個所謂的『黑社會』至少能收幾個億。一百多個億啊,這些錢到哪兒去了?老百姓永遠不知道。」
十八大後重慶掀起翻案風
十八大後,隨著周永康、薄熙來相繼下臺,重慶打黑案中最出名案件——李莊案,再次被搬上舞臺,上演「李莊第三季」。李莊就自己的遭遇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提起控告。重慶法院檢察院空前大換血,近900名重慶警察得到平反。
趙長青1960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後留校任教長期從事刑法教學、法學科研工作,並擔任諸多和法學相關的社會職務。1997年《刑法》修訂,他擔任最高人民檢察院「『黑社會組織』相關問題國家級課題組」組長。也就是說,當年中國司法界關於黑社會如何界定,標準答案出自他帶領的課題組。因此他被學界稱為「法學泰斗」。
(責任編輯:李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