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3日報導】(中央社瓜地馬拉市12日法新電)瓜地馬拉司法消息人士今天說,法院判處兩名男子各200年徒刑,罪名是謀殺兩名透過臉書(Facebook)認識的青少女。
愛德華多‧陳(Eduardo Chen)和阿里亞薩(SaulGarcia Arriaza)被判謀殺16歲的羅倫沙納(Heydi Montufar Lorenzana)和18歲的桑托斯(Heiser Alexandra Mercado Santos)有罪。
檢方原本求刑308年。
檢方在法院審理期間表示,兩人透過臉書和這兩名青少女聊天,並安排會面。
調查顯示,兩名青少女2011年8月22日遭性侵後遇害,遺體6天後在瓜地馬拉南部的阿瑪蒂特蘭(Amatitlan)發現。
這是瓜地馬拉首度有歹徒加害臉書網友後被判謀殺罪成立。(譯者:中央社盧映孜)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