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11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季薇編譯報導)參議院改革爭議,一個具有歷史意義的案件,週二(12日)在加拿大最高法院開始廳審。
據CTV報導,備受詬病、醜聞纏身的加拿大參議院,到底是被改革或是被廢除,將取決於最高法院的審判。儘管是廳審之初,但最高法院的法官們似乎懷疑聯邦政府的論點,即在沒有來自各省意見的情況下,單方面改革參議院。
哈珀政府已經要求最高法院,就是否可以單方面施加參議員任期限制,並創建一種參議院選舉程序,提出建議。還要求最高法院決定,是否能夠在獲准的僅7個省分(擁有50%人口)完成徹底廢除參議院事宜。
聯邦律師弗拉特(Robert Frater)爭辯到,任期限制不會影響參議院的權力或根本性質,而「協商選舉」程序,將對選舉方法產生一點影響。但是,參與廳審的八位法官中的幾位,尖銳的質疑:這樣的選舉不需要修改憲法?而絕大多數省分認為,參議院改革應該需要獲得至少七個省分的首肯,而廢除則需一致同意。
各省承認,提交最高法院的事實顯示,標準越高,改革或廢除將越困難,但是,他們堅持,參議院是在聯邦一級達成交易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意味著給小省分,以及給眾議院(人口眾多省分占優勢)權重較輕的少數群,平等的發言權 ,這不會被輕易改變。
在12日庭審前發布的一份簡短聲明中,民主改革國務部長保爾利夫(Pierre Poilievre)稱,變化是不可避免的。他說:「參議院必須改革或廢除, 現狀是無法接受的。 」他補充到,政府主要在詢問,在這個問題上怎樣推進。
弗拉特認為,任期限制將不會影響參議院的權力或根本性質。同樣,他爭辯到,創建一個不具約束力的「諮詢」選舉程序,技術上將不會改變選舉方式;總理將繼續委任參議員,但總理不一定選擇選舉獲勝者,也會被考慮。
弗拉特堅持,至少8年的任期限制,使得目前在法定退休年齡(75歲)之前,參議員均可效力參議院的時間,將不會被顯著縮短。至於參議院的獨立性,他認為這是客觀的,「比實現更理想 」。而參議員作為政治游擊隊員,通常會走自己政黨的路線。
參議院改革爭議 最高法院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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