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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超商繳費手續費 台交部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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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6日電)國道計程收費年底將上路,有立委指到超商繳通行費,要另付手續費,不合理。交通部長葉匡時今天回應,會檢討合約內容。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安排聽取「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編列」口頭報告。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說,遠通電收的直營門市有27個,但有21個在高速公路上,而遠通電收號稱有3600個服務據點,但除了直營門市,其他通路繳費都要另收新台幣5元手續費。

葉宜津說,既然是服務據點,就不應另收手續費,現在停車費到超商繳費也不需另付手續費,國道計程收費上路,民眾到超商繳費卻要另付手續費,不合理。

高速公路局長曾大仁說,如果民眾到超商儲值,並無手續費問題。高公局的回應葉宜津仍不滿意。

葉匡時表示,會再檢視與遠通電收的合約。

高公局已公布國道計程收費費率,裝有eTag的用路人,通行費直接從eTag帳戶扣款,通行費不足時,到直營門市或超商儲值都免手續費。

未裝eTag的用路人,可在上路前先預儲通行費,但同樣在門市預儲免手續費,在超商預儲,要收5元手續費。

如果非eTag用戶,也未預儲,使用高速公路3天後,可至超商列印補繳單,同樣另繳5元手續費;若一直未繳,用路後1個月,會收到遠通的繳費通知單,持續未繳,用路後2個月,將收到掛號通知,除了要補繳通行費外,還要負擔50元作業處理費,超商繳費同樣要付5元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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