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修食管法 台衛福部:採3級品管

【字號】    
   標籤: tags: , ,

【大紀元12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靖怡台北3日電)衛生福利部次長許銘能今天說,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將落實「3級品管」概念,要求業者自主管理,與政府共同維護食品安全。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副書記長江惠貞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9日初審食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希望今年底前完成修法。

與會的許銘能說,除提高罰則,將落實3級品管概念,第1級要求業者自主管理,自行檢驗合格後才能販賣;第2級強制要求第3方驗證,預計修法通過後半年內公告,先驗證水產品、肉產品及餐盒工廠等高風險產品;第3級由政府稽查抽驗,過去都是在市面上,未來著重工廠稽查,包括整體製程都要符合相關規範。

行政院版食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食品業者使用或販賣的產品原材料、半成品與成品應自行檢驗或送其他實驗室檢驗,如未依規定辦理,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許銘能表示,修法也增訂食安保護基金法源,基金財源地方政府主要是相關違規罰鍰,中央政府則是法院判處罰金及沒收現金等,用途是補助消費訴訟、人體健康風險評估、消費者權益保護或宣導食安其他相關工作等費用。

至於「吹哨者條款」,他說,對不肖廠商內部檢舉者已設有保障,檢舉獎金額度仍尊重各地方政府,衛福部是希望訂定基本精神,再督促各縣、市衛生局或地方政府落實,如編列相關獎金預算等都要符規定。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