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寧波詹淑媛為哥申冤(2)

投書人:詹淑媛

標籤: , ,

【大紀元2013年12月04日訊】朋友們好!好久沒有發新消息了。

我在等待結果再告訴你們,所有執法者的承諾都是欺騙,今天江東分局許國平副局長叫我們今天去,告訴我們申請哥哥三個孩子救助金的事情,局長說凶手賠償金是沒有的,救助金可以給我們但是要終結本案。不然就沒有救助金。結果不會給我們。

申訴書

隱藏在法律部門的部份執行者,上下勾結損壞社會的和諧,造成受害家屬含冤無處申,走投無路,不得不冒死投奔中央求救。

各部委領導:

您們好!

我是2011年5月14日發生在浙江省寧波市白鶴新村一黑幫團伙(十幾人)謀殺至死的受害者詹雲平的父親。案發後、由於寧波市公、檢、法辦案人員郭峰等收受對方賄賂,將案發現場所扭住羅姓凶手五人,還放出了一個殺手,造成案情複雜,因羅姓殺手被放出後,在外逃的團伙和家人都統一了口供,加上公安局辦案人員,隱瞞罪證,把一個主要監控視頻隱瞞了等,造成無法反原凶殺現場的真實性,我已向寧波市公安局和浙江省檢察院、公安廳、法院反映和上訪過,並有材料在案,請調查。

國務院各位領導啊!!!我兒慘死至今有三年了,可是他留下三個小孩,大的十歲,小的今年不過五歲,還有我倆老人,今後的生活如何活下去,我一片茫然,但寧波市及江東區公安分局和檢察院、法院還在變換手法繼續在欺騙受害家屬,請政府領導下的各位領導為我作主。我有以下幾點疑點:是我法律意識不夠還是社會新行式。

1、事發現場有交叉兩個視頻監控,不取正面清楚的而取有死角的作為法律依據。

2、事發現場監控視頻中發現有十多名帶白手套的凶手,至今為甚麼不抓,並說證據不足,那麼要監控幹甚麼?

3、凶手早兩天前就預謀準備好將受害人騙去凶手店內,直殺至死。而後有江東分局刑警隊長查出2011年5月13日就聚集了凶手,並開賓館住宿、有三幫打手到位,為甚麼公、檢、法還以各種藉口不執行。

4、當揚扭住凶手5人不到三天放出一主凶羅昭友出來串供,被我們發現報告給辦案人員郭峰,郭峰一會說是監外就醫,一會說是未參加殺人,現場視頻和四凶手供認證明凶手在場,後來通過刑警隊長陳宏波調查報送檢察院說是不批,檢察院又說是公安局自己拿回去了。為甚麼主凶至今還逍遙法外,事實應該是這樣嗎?

5、對受害家屬暗訪到的行賭者的姓名、電話號碼和電話錄音向公檢部門反映被拒之門外,說要有受賄人的姓名,無法受理,試問有哪個行賄的會叫對方知道受賄人的真實姓名?

6、有很多的證人的證詞,筆錄為何不提供法律作依據,其目的何在?怪不得我所請的律師不願和我們出庭辯護,怕丟掉飯碗。

7、被害者遺體上的諸多疑點未解,要求從新解剖,從開始申請至今都遭拒絕,原因何在?受害家屬有人在場,為何不通知家屬,不知有何目的。

8、法院在未查清案情,以所抓罪犯受關押時間限止為由,草草判決,民事賠償至今分文未見,強制執行也申請已有兩年多了,說是無法執行,受害人的父母和三個不到10歲的小孩今後如何生存,這三年來已吃盡苦頭,讓受害家屬如何安定?

9、案發現場有二位目擊證人可以還原凶現場情況,以一人喜歡喝酒為名,所說的證詞不能在法律上作依據,其妻以縱火犯為由半夜抓去關了三天三夜,並要她子女從醫院出示有精神病的證明才可放人,並要其子女和她不能出來為受害者作證,原來所作的證詞也未見到,還拿了一條中華煙,才被放出,辦案人員並說我可以放你也可抓你回來,並說你小心人身安全,你說今後有誰能為弱勢群體作證?

10、現我有部份投訴書和寧波市江東區公、檢、法領導的對話錄音,和現場監控錄像在,賠償金是否被截留不得而知?請中央領導查看!

11、案發至今已有三年,受害家屬奔走三年。到浙江省公、檢、法被推寧波市公、檢、法,市紀委說找公安局,結果公安局說有公、檢、法三家專家組調查再給結論,一直等到今天下午,江東公安局許局長接待回答說,對方無能力賠償,經公、檢、法三家商量,因有三個小孩同意一次性被助大約30萬元,整個案子就這樣結案了。如果你不同意就不會被給,你要上訪也沒必要,這就是現代執法部門對老百姓的執法手段,老百姓不得已,只有依靠中央領導人為我們主持公道。

以上幾條,我請求中央領導幫幫我受害百姓,這個冤和公道在我有生之年,我一步步一級級往上送,哪怕是死在北京,也要在年復一年的求得公道。

萬望政府和領導救救我們吧!切切!!!!!!

此致

受害家屬:詹和解及全家

2013年12月2日

(責任編輯:魏敏)

相關新聞
「六月飄白雪」喊冤 史舜琦九年上訪路
冤民在海外為中共寫墓誌銘
【投書】浙江公安廳長接訪日 訪民冒雨上訪
組圖:颱風菲特重創浙江 上海潰堤 西湖漫水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