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紐省鐵路局被判服務中存在歧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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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2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石華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澳洲紐省鐵路局被指控在其服務中,存在著對失明及視力障礙人士的歧視現象,本星期五,聯邦法院判決指控成立,歧視問題的確存在。

據悉尼晨鋒報的報導,18個月前,紐省反歧視委員會專員英尼斯(Graeme Innes),就紐省鐵路客運車輛未能有效播出到站信息,並因此而給盲人以及視力受損人士造成的不便的情況,向法庭提出了控告,控告紐省鐵路局的做法構成了對失明、及視力受損人士的歧視。如今,聯邦法院法官對這一控告作出了判決,認定紐省鐵路客運車輛的報站服務系統是無計劃且不協調的。

來自澳新社的報導說,身為盲人的英尼斯,基於他在2011年3月至9月間的35次乘車經歷,曾就紐省鐵路客運車輛的報站問題,向聯邦法院遞交了60多次控告。他指出,在這35次乘車經歷中,列車並沒有提供足夠的報站信息,而且有些報站廣播是無法聽清的。

星期五(2月1日),聯邦法院法官拉斐爾(Kenneth Raphael)說,很明顯,從一個普通乘客的角度看,乘客應能得知火車即將到達的車站的名稱,以便準備下車。而且車上所播出的報站信息,應該服務於所有乘客,否則即可被視為對那些無法受益於這一服務人士的歧視。

法官認為,根據聯邦反歧視,身為失明者的英尼斯間接地受到了歧視,並判決紐省鐵路局支付給英尼斯一萬澳元的賠償金以及賠償金的利息和法律訴訟的費用。在判決中,法官說,由於鐵路客運車輛的報站服務的失效率高達18%至20%,因此該項服務已經存在歧視現象。法官還說,儘管紐省鐵路局試圖改善其報站廣播服務,但他們並沒有採取積極、有計劃的措施來這樣做。

得知法官的判決後,英尼斯感到非常高興。他說,他希望紐省鐵路局能夠接受法院的裁決,並能與自己合作,改善火車的報站服務,以讓所有的乘客都可以從中受益。英尼斯還說,他曾經向紐省鐵路局提出了很多次,希望能夠與他們一起改善報站服務,以使失明及視力受損人士也可以從中受益,但鐵路局並沒有接受他的提議,而是選擇了以法律途徑解決爭執。

英尼斯特別強調說,現在他希望鐵路局能夠採取切實的步驟,解決問題。他同時說到,他將會把鐵路局支付的賠償金捐給慈善機構。

紐省省長奧法雷爾(Barry O’Farrell)對法官的判決表示了歡迎,認為這一判決為所有政府部門敲響了警鐘,提醒政府部門要時刻關注消費者的需求。奧法雷爾說,紐省運輸廳長現正為改善鐵路客運車輛的報站廣播服務而與有關部門努力工作。

在法院審理過程中代表英尼斯進行法律訴訟的公眾權益維護中心對法官的判決也表示了歡迎。該中心的首席執行官桑托(Edward Santow)在一份聲明中強調指出,提供清楚的報站廣播服務是非常重要的,因為這一服務可以讓那些視力受損的人士能夠正確地掌握到站信息。

(責任編輯: 堯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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