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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在巴西 輸愛瘋商標權

2013-02-14 22:02 中港台時間|02-14 22:0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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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4日報導】(中央社巴西利亞13日法新電)巴西監管單位今天駁回蘋果(Apple)公司在巴西註冊iPhone商標的申請,因為當局已認可一家巴西業者對此商標的使用權。

巴西工業產品協會(Institute of Industrial Property, INPI)新聞辦公室表示,協會「否決蘋果註冊iPhone商標」。協會也已正式公布這項決定。

蘋果2007年在拉丁美洲市場推出極受歡迎的iPhone,同時在巴西申請iPhone的商標獨佔使用權。

但巴西製造商Gradiente SA早於2000年就申請註冊Gradiente iphone品牌,並於2008年取得商標使用權。

巴西工業產品協會表示,蘋果仍可在巴西販售以iPhone為名的智慧型手機,但Gradiente可選擇為獨佔權打官司。

工業產品協會表示,蘋果曾向協會訴請取消Gradiente的商標權,宣稱這項權利因Gradiente已5年未使用而超過時效。

但Gradiente卻在去年底推出Gradiente iphone手機,讓市場訝異,也讓爭議達到高峰。

Gradiente所推出iPhone系列的第一款手機名為Neoone,於去年底上市,標價約300美元,而蘋果同時推出的iPhone 5零售價貴3倍不止。

蘋果公司及Gradiente都拒絕評論巴西工業產品協會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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