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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美新豁免協定 學者多所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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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5日電)台美簽署新訂「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有學者認為這代表台美關係實質提升,前外交部官員則說「有進步,但還可以更好」。

台美簽署新訂定的「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使中華民國駐美代表處與各地辦事處享有不同程度保障,代表處派駐人員及家屬可享有完全豁免於刑事管轄、不受逮捕拘禁等法律保障。

長期研究台美關係的淡江大學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教授王高成今天受訪時表示,這代表台美關係實質上的提升,美國釋出與中華民國的互惠善意,並肯定台灣的外交位階,「可說是項突破」。

王高成說,中華民國駐堪薩斯辦事處處長劉姍姍被控涉虐傭詐欺案,引發外界高度重視,也凸顯台美雙方認知差異,簽署新協定後,意味著「國與國的交往更趨正常、合理化」,值得肯定。

前外交部長程建人今天受訪則說,台美簽署新協定「有進步,但不甚滿意,還可以更好」,他說,台美斷交後,沒有法律根據,外交人員駐外可說「毫無保障」,甚至連美國的官署都進不去。

程建人說,1980年簽訂首版豁免協定,要求「近乎國際組織的待遇」,但還是有很多不足,30多年來「不斷在爭取更好的待遇」,而「劉姍姍案」凸顯的是主權問題,「駐外人員被如此對待實在荒謬」。

程建人表示,我們對美國人是滿禮遇的,舊協定早該調整,新協定代表台美雙方都了解實際需要,也合乎兩國利益,「不過還有很多進步空間」。

中華民國駐美代表處官員說,新協定對外交人員豁免於刑事管轄等相關保障更加周全,不過,劉姍姍案涉嫌的是1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依照新協定規範,仍無法獲得豁免待遇。

對此,王高成表示,這端看美國對別國是否也用同等待遇,台灣非美國邦交國,沒有完整外交權益,但為了更平等的對待,還是值得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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