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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奧州州長簽法案 准宰馬食用

2013-03-30 14:17 中港台時間|03-30 14:1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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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0日報導】(中央社奧克拉荷馬市29日路透電)美國奧克拉荷馬州州長佛林(Mary Fallin)今天簽署1項法案,朝允許州內飼主宰殺馬匹供食用邁出一步,但加工廠必須先取得聯邦政府認證。

佛林簽署法案讓宰殺馬匹合法化,馬肉有望經過加工包裝出口。不過佛林說,屠宰場必須取得美國農業部(USDA)認證。

自1963年以來,宰殺馬匹食用在奧克拉荷馬州屬非法。德州和伊利諾州的宰馬食用行為則於2006年為國會禁止,不過國會的禁令在2011年解除。

佛林說,奧克拉荷馬州的馬匹屠宰場會比墨西哥的屠宰場更人道,因為聯邦當局會檢查。

歐洲1月爆發馬肉醜聞,當時在愛爾蘭發現部分標示牛肉的產品包含馬的DNA。

美國人道協會(The United States Humane Society)和動物維權人士反對奧克拉荷馬州這條新法,但家畜利益團體表示,這項轉變有助維護他們的私有財產權,馬主人也將受惠。(譯者:中央社盧映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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