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TTC開出7204張罰單 80%無人支付

TTC執法人員束手無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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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3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季薇編譯報導)去年多倫多公共交通委員會(TTC)執法人員發出的7204張罰單中,80%未按期支付。問題是,TTC執法人員尚無應對措施。
  
據《多倫多星報》報導,TTC開出的7204張罰單,涉及乘客逃票、 不法行乞和其他違規問題 。市府數據顯示,約3215張罰單與逃票有關,令TTC年損失2000萬;行乞罰單1393張。但是僅有約20%的罰單被按期支付,其餘均逍遙法外。
  
TTC執法人員將1/3(2705張)罰單開給了沒有固定地址的人士。對此,TTC發言人羅斯(Brad Ross)說:「沒有固定地址的絕大多數人士,就是拒絕給我們地址。」他強調說,通常TTC執法人員不會將罰單開給無家可歸的流浪漢。而在大多數情況下,TTC執法人員根本無權強迫他人提供地址。
  
此外,在TTC轄區內行乞的人士,即使將真實地址提供給執法人員,他們也無力繳納235加元至425元的罰金。
  
實際情況是,去年一年按期繳納的罰單,僅僅有1441張。 收入歸市府所有,而非TTC。

問題叢生

每天客流量170萬的TTC,是一個龐大的運輸網絡,如何有效地維持其治安,確實是一個大問題。想想很多人搭乘公車和街車,而公車、街車行經的區域並沒有明顯的TTC區劃。在這樣一個領域內試圖削除行乞和惡作劇,絕非易事。
  
目前TTC執法人員的主要工作是,防止違規現象和教育人們哪些行為違規,開罰單是最後的手段。至於TTC執法人員是否應該擁有像多倫多警員一樣的權限,從而更有效地執行自己的職責,尚存疑問。

無解決策略

TTC 主席斯汀茲表示,數據顯示出TTC執法人員工作的必要性,但是TTC並沒能找到一個好的策略解決這一問題。她希望今夏能夠與多倫多警察局會談,要求恢復TTC執法人員的特殊警員權利。
  
TTC副主席、前退休警官Fergie Reynolds稱,2010年被多倫多警方收回的TTC執法人員特殊警員權利,並不能一定使懲罰違規人士的工作更容易。 Reynolds表示,擁有「特殊警員」權限的TTC執法人員僅僅能做的是,當有人犯有非法侵入等輕微罪行時,將其人拘捕。而當年這一權限被警方收回,就是因為TTC執法人員越權。
  
目前擁有82名警員的多倫多警方交通巡邏大隊,約有12人至15人,時刻巡邏地鐵或隨時可到達TTC管區。他們的職責是配合全市警力和TTC執法人員(40人)的工作。
  
高級警長Steve Reynolds表示,如果讓他選擇,他會將警力再增加一倍;因為「TTC每天的人流量150萬的,很多問題和犯罪行為會出現。我願意以更有效的方式解決公車線路上的犯罪問題,但是由於人力有限,我們無法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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