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C:執法權力小 逃票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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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3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編譯報導)一直以來,GO和約克區公交檢票員執法權力都比多倫多公車局(TTC)高,但乘客人數比TTC少。未來2年,TTC推出新街車服務的同時,也會像GO和約克Viva公交系統一樣實施檢票制度。
  
但問題是,如TTC無法說服多倫多警局恢復其乘警制度,TTC檢票官執法時就會面臨多個挑戰,首先,TTC檢票官執法權力趕不上GO和Viva巴士檢票官。
  
另一個挑戰是,TTC日乘客人次高達170萬,超出大多區其他公交系統總和,但檢票執法人員數量卻更少,當然隨著新制實施,TTC可能會僱傭更多巡邏檢票員,但目前TTC共40名穿制服檢票員。
  
與之相比,GO火車日乘客人次僅19萬,但卻有74名乘警;約克年乘客人次共2210萬,共20名乘警和6名省執法官,負責3分之1公交服務的檢票執法,去年共開2416張罰單,其中1115人如期支付,比例比TTC高。
  
乘警和檢票官2者執法權力區別是:乘警發現可疑現象時,可就地逮捕當事人;TTC檢票官則必須發現有人違規時才能逮捕當事人;乘警可根據心理健康法押送當事人,TTC檢票官需求助警方;乘警在有人逃票時,可以以妨礙司法逮捕當事人,TTC檢票官則沒有這項權力。

檢票官權力小

TTC主席斯汀茲(Karen Stintz)表示,TTC投入更多乘警,非常關鍵,今年夏季自己會將正式要求提交警局;TTC董事會成員、議員科勒(Josh Colle)也表示,現有檢票制度沒起到應有作用,週三《星報》公布的報告數字非常令人吃驚,顯示去年TTC檢票官開出的7200張罰單,都開給一些沒有固定地址的人,5張罰單中僅一張罰單支付。
  
科勒表示,TTC檢票官沒權力強求逃票人提供地址,但他們還是弄到當事人地址,這點很令人吃驚;實際上,在公眾場所遊蕩和逃票執法方面,TTC檢票官沒甚麼強有力的執法權力,因此就會利用些小技巧來化解檢票時碰到的情況。
  
黃旻南(Denzil Minnan-Wong)議員表示,現在逃票的人太多,超出容忍限度,檢票官開的罰單只是無數逃票大軍中的九牛一毛,如沒有一定規模的檢票執法隊,沒有相應執法權力,事情就沒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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