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4月26日訊】4月22日上午8.30分,原武漢市洪山區委機關工委副書記劉高國捐獻遺產案,在武漢市中院17號法庭開庭審理。
劉高國生於1929年,其終身未婚,於2010年10月14日不幸病逝。劉高國的家人有:二弟劉載南及子女、三弟劉高濟及子女、四弟劉高忠及子女、五弟劉高堯(孤老)、七弟劉高瞬(去世)及子女。
武漢市洪山區委機關工委書記李平、紀委書記王振國、工委會計談征夥同劉高忠姑娘劉志等,乘劉高國病危時,採取欺騙的手段,脅迫劉高國立下代書遺囑,詐騙劉高國的百萬遺產。
因劉志持無效遺囑向洪山區公證處申請繼承權公證時,遭到公證處依法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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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許夢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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