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警校教師:我親身經歷刑訊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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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5月04日訊】註:原天津市司法警官學校教師王玉東,畢業於南開大學法學系。2007年5月10日晚被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刑警以涉嫌故意殺人為由羈押,進行刑訊逼供,2010年3月18日無罪釋放。此文是作者當年被刑事迫供的親身經歷。

2006年11月經人介紹,我與死者史春英相識,交往共三四次。同年12月16日下午,史與我通電話讓我去找她,晚六時左右到其住處,未見到。等候約半小時回家。後發現此人不見。2007年5月10日,史的屍體被與其一起居住的兩名公司經理(其中一人與史姘居)在其住處陽台上發現,報警。

2007年5月10日晚河西分局刑警找到我,並隨他們來到河西分局。這些刑警(他們是誰我現在也不知道,只知道是刑警一大隊的)不按規定告知權利義務,不按規定「立即送看守所羈押」,而是將我控制在刑警隊進行刑訊逼供,採用全身固定,體罰,不讓睡覺(長達七天八夜),不給吃喝,侮辱,辱罵,威脅,誘導欺騙等各種方法不間斷進行訊問。在此期間形成了幾份所謂的「有罪供述」。

5月25日被延長拘留,強迫我簽在5月17日(如簽25日屬違法羈押,因向檢察院報捕,檢察院於5月22日提訊後未批,後重新報捕)。我一直被提訊到8月底。此後進入審查起訴等均不告知我。2008年3月初起訴(在此期間可能兩次退偵,未告知)。

三年來我歷經河西看守所、天津市第一看守所、天津市第二看守所,經歷了外人無法想像的痛苦,終日在威脅辱罵及死刑威脅下煎熬,身體被迫害得疾病纏身,滿頭白髮,精神遭到了巨大的折磨,被無罪釋放後至今仍終日生活在往日的驚懼之中。經濟受到了巨大的損失,朋友同事都遠離我而去,失去了工作中的各種機會,準備結婚的女友也已嫁作他人婦。我這一輩子再也無法像正常人一樣生活。父母和家人遭受到巨大的壓力,父母原本健康的身體已失去勞動能力和生活能力,疾病纏身,精神已完全崩潰。

2010年我被無罪釋放後,開始了漫長的艱難的信訪之路。三年多以來,我跑遍了天津和北京的各相關部門,其均推脫或拒絕;郵件信函發了無數,都得不到任何回覆。相反有時甚至遭到蠻橫的威脅拒絕。

根據我的親身經歷、所見所聞,結合近年來媒體披露的很多冤假錯案,如趙作海,佘祥林,陳建陽,杜培武,張高輝叔侄等等,我發現這些冤案有一些共性存在:1、都經歷了嚴酷的各種各樣的刑訊逼供;2、在刑訊逼供下,普遍有或多或少的不完整的有罪供述;3、證據都沒有形成證據鏈條,或根本沒有證據;4、都被嚴重超期羈押;5、除個別案件如聶樹彬案外,基本都被判處死緩或以下刑罰;6、冤假錯案的被糾正基本依賴於偶然因素的出現,如真凶出現、被害人復活等等。我認為這一切都是因現行高度集權制度所以然。

王玉東
2013年4月20日
電話:13820260560
QQ:145055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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