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若愚:劉志軍和陳水總是中國兩極社會的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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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6月11日訊】6月9日,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了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劉志軍利用職務便利,為邵力平等11人提供幫助,先後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6460.54萬元;應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劉志軍的刑事責任。法院宣佈將擇期宣判。而兩天前的6月7日,在福建廈門,一輛公車在運行中爆炸起火,奪去了48個鮮活的生命,34人因傷住院。製造這起慘案的犯罪嫌疑人陳水總,卻是因自感生活不如意,悲觀厭世,而洩憤縱火。

任何社會都不可能是百分之百的公平,但是,一個將官員推向腐敗,把弱者推向犯罪的社會,值得我們思考。

劉志軍為什麼走向腐敗的深淵,一句話,就是制度的缺陷,監督的缺失,權力的自大。劉志軍從基層鐵路局分局長到鐵道部部長,一步步走來,一直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獲取利益,收受賄賂達6千多萬元,歷時二十多年。在這期間,劉志軍卻是一邊腐敗,一邊升官。而每一次晉升都給他創造了貪腐的便利。可以說,這不是人性的問題,而是制度的毛病。一個鐵道部長恰似民國時期的軍閥,在他所管轄的地盤內,唯我獨尊,手中的權力達到了極致。假如不是甬溫線動車事故的發生,劉志軍也許不會這麼快就落馬。

正是劉志軍一次次貪腐,卻一步步高升之時,生活在廈門貧民窟裏的陳水總卻在為吃頓包飯而發愁。從網上流傳的所謂「陳水總遺書」中,人們發現,陳水總1983年回城後,政府並未給他安排工作,但他一直在為生活努力著,曾擺過小攤,賣過麻糍,但都被有關部門一一取締。到了60歲本該安度晚年了,可是由於公安部門將其年齡搞錯,不能辦理社保,導致其生活來源無著。雖然其三番五次上訪,卻被來回踢皮球,問題始終未能得到解決。最終致使其絕望地走向報復社會的絕路。

劉志軍和陳水總,一個是一路順風順水,步步高升,花天酒地,過著神仙般的日子,卻還要收受賄賂,玩兒女人。一個是辛苦奔波,食不果腹,活得還不如一條狗,卻處處遭到為難,連基本的生存條件都難以為繼。如果把我們的社會比喻成一個叢林,那麼,劉志軍之流就是這個叢林中的獸中之王,而陳水總之類,則是叢林獸群中最弱小的動物。根據適者生存的叢林法則,自然是劉志軍們存活,陳水總們淘汰。

然而,中國社會畢竟是人的社會,雖然實施著叢林法則,但掌握著社會資源的高官們卻不如叢林中的動物。因為動物還有吃飽的時候,而貪官的胃口卻難以填滿,所以便有「人心不足蛇吞象」的成語。劉志軍之流便在貪腐的泥潭裏越陷越深而不能自拔,最終導致東窗事發而成為階下囚。而陳水總,同樣不是真正叢林中的動物,雖然弱小,但卻有著人類的思維,他在生活中的挫折,導致其心理畸形,從而變成了一個瘋狂的惡魔,縱火燒毀了公車,使四十多人隨之命歸黃泉。

如果把劉志軍貪腐案和陳水總縱火案聯繫起來,這兩起案件中的兩個人物都是中國社會典型的悲劇人物,導致他們悲劇發生的,不是人性本身的原因,而是社會導致的結果。假如我們有一套約束官員貪腐的制度,使權力不至於為所欲為,劉志軍之流的人物便不會邊腐邊升;假如我們的社會不那麼冷漠,傾聽一下弱勢群體的呼喊,陳水總不會走向報復社會的極端。劉志軍和陳水總,雖然是中國社會中不同階層的悲劇人物,但兩個悲劇人物卻都是社會弊端導致的惡果。一邊是沒有有效監督的權力貪腐,一邊是對弱勢群體的冷漠。一個有失公平的社會只能導致兩個極端悲劇的同時發生。劉志軍和陳水總就是中國社會兩個極端的代表人物。

──轉自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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