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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江夕照未登錄 非文化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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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19日電)淡江大橋開發最大爭議為恐影響「淡江夕照」,開發單位指出,因新北市未依文資法公告登錄為文化景觀而不具備文化資產身分。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上午召開環評大會,討論其中一案為淡江大橋及其連絡道路規劃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此案一旦通過,淡江大橋將可立即開發。

興建淡江大橋是為了疏解淡水與八里交通問題,但最具爭議的部分是,淡江大橋橋身恐影響知名的淡江夕照景觀。

開發單位報告中指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同意確認,因新北市未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將淡江夕照公告登錄為文化景觀,因此尚不具備正式文化資產身分。

綠黨成員王鐘銘發言認為,淡江大橋所在地於淡水河口,是敏感位置,3次初審會議中,開發單位針對環委質疑及提問,似乎也沒有妥善回答。開發單位在報告中指出「淡江大橋對日落關係較弱」,若是這句話為基礎所做的環境評估,可信嗎?

王鐘銘呼籲,淡江大橋開發事關重大,環評委員應藉由環評會議,更嚴謹的審查把關,勿讓此案草率通過。

今天也有不少八里及淡水在地居民於會中說明,對於當地連外道路的迫切需求也期盼能帶動當地觀光,表態支持淡江大橋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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