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法輪功學員遭刑訊逼供 判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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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6月29日訊】瀋陽法輪功學員韓春龍、陳新野,在看守所經歷六個多月的迫害、幾次非法開庭後,韓春龍、陳新野近日被丹東振興區法院秘密判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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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新野受迫害後的照片(圖片來源:明慧網)
陳新野受迫害後的照片(圖片來源: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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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春龍遭受迫害後的照片(圖片來源:明慧網)
韓春龍遭受迫害後的照片(圖片來源:明慧網)

據明慧網報導,韓春龍、陳新野在丹東出差期間遭暴力綁架,並遭刑訊逼供、毒打。韓春龍絕食抵制迫害遭野蠻灌食,手腳被銬在鐵環上二十四小時插著鼻飼管和導尿管,長時間迫害使韓春龍身體多器官出現異常,住院後仍被非法關押。韓春龍由於遭受迫害身體不合格被監獄拒收,但丹東看守所以沒有收到監獄的拒收單不能上報法院為名敷衍韓春龍的家人,拒不放人。

暴力綁架、刑訊逼供毒打

陳新野、韓春龍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到丹東出公差,因業務關係入住丹東市丹鐵大酒店。陳新野在單位任業務經理,韓春龍任採購兼司機工作,上午十點左右在洽談業務時,丹東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振興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杜國軍、丹東振興區公安分局副局長王潤龍與四道橋派出所(現合併到振興區站前派出所)所長於鐵民、副所長王志等六、七名警察非法闖入他們的房間,暴力綁架倆人,同時搶走二人筆記本電腦兩台、手機兩部、錢包、現金、銀行卡、辦公網卡等所有隨身攜帶的私人財物,而且不列清單。派出所警察聲稱:網警通過網絡IP檢測到陳新野、韓春龍發送宣傳法輪功的郵件信號。

韓春龍、陳新野在四道橋派出所遭到警察的刑訊逼供,韓春龍、陳新野二人拒絕配合他們的一切違法犯罪行為,一直零口供,遭到四道橋派出所警察的毒打。一個年輕的警察打了韓春龍一耳光, 將他踢倒在地,同時上來六、七個警察一齊毆打韓春龍,另有一個警察向韓春龍的臉上噴辣椒水,使其面部火辣辣的痛,不停地咳嗽,韓春龍被打得左耳甚麼都聽不見,至今兩耳失聰。

隨後,警察手把手強行兩人簽字,在韓春龍血壓一百九十一(191),心率一百三十(130)的情況下,於十三日辦假手續強行將他們送進丹東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

後經證實,打韓春龍耳光並將他踢倒在地的警察叫李璽華,向韓春龍臉上噴辣椒水的警察叫肖強。毒打過程中,突然聽說屋裡有監控,立即將陳新野拽到另一個監控器監控不到的地方毆打。

遭野蠻灌食導尿 身體多器官出現異常

酷刑演示:灌食(圖片來源:明慧網)
酷刑演示:灌食(圖片來源:明慧網)

在看守所,韓春龍絕食抗議迫害(法輪功學員絕食抗議迫害,絕非自傷、自殘,而是為了喚醒參與迫害者的良知,呼籲還有人性的知情者關注、不要參與迫害,也是捍衛憲法賦予公民最基本的權利),遭看守所強行灌食。十二月十七日韓春龍、陳新野聘請的辯護律師前往丹東第一看守所會見韓春龍,韓春龍向兩名律師講述了他被綁架、酷刑逼供的經過。

十八日開始韓春龍遭受更嚴重的迫害:手腳被銬在鐵環上;睡覺時是四肢被手銬等分開固定銬著,不能動彈,強行灌食,每天早、午、晚各 一次;鼻孔裡被插著塑料管每天二十四小時不拔下來;尿管是直接插到尿道裡,也是二十四小時不拔出來。韓春龍被迫害的兩條腿,明顯一個腿粗,一個腿細,不能行走,前胸後背疼痛難忍,血壓高。

二零一三年一月九日,律師到看守所會見韓春龍,看守所女警親口告訴律師說韓春龍不能動,不能會見。在律師強烈要求下,幾經周折,直到上午十一點多 鐘,副所長王晶(女)才允許律師會見。律師是在看守所內的大廳裡見到韓春龍的。律師看到韓春龍被兩個在押人員架著,鼻孔裡還插著塑料管,身上到處是灌食遺留的殘渣,連眉毛上都是。身體虛弱得只剩一口氣。會見中,韓春龍氣息很弱。他告訴律師說他現在迷糊(昏迷)。整個會見中,韓春龍的手都被反銬著。

在律師會見前,四道橋派出所警察張巍又到看守所去非法提審,韓春龍認出張巍就是在四道橋派出所對他刑訊逼供、逼迫他簽字的警察。一月九日北京律師到四道橋派出所去核實案情,張巍接待律師,他說他不瞭解案情,叫律師有材料遞交找所長於鐵民。律師找到於鐵民,於鐵民表示不接待、也不給理由,說甚麼也不接待律師。 一月十日早上,律師找到副所長王志,在律師的強烈要求下他向律師介紹了簡要的案情,接受了律師和家屬遞交的書面材料。

一月二十四日,韓春龍右側腰腹部出現疼痛,並逐漸加重,一天無尿,體溫達38.5度,最後被輾轉送到丹東市中心醫院(二院)救治。在醫院病志記錄上寫著:「B超示右腎結石,右 腎積水伴輸尿管上端擴張,膀胱結石。進一步行CTU檢查,提示右腎結石,右腎積水,右輸尿管結石,左腎結石,左腎盂擴張,左輸尿管結石,膀胱結石。」「初 步診斷:1、腎功能不全。2輸尿管結石(雙側)。3腎盂積水(雙側)。4腎結石(雙側)。5膀胱結石。」「確定診斷:1腎功能不全。2輸尿管結石(雙 側)。3腎盂積水(雙側,合併感染)。4腎結石(雙側)。5膀胱結石。補充診斷:應激性潰瘍。在醫院的另一個手術記錄上寫著「左側輸尿管口顯示不清,右側 輸尿管口成裂隙狀。」

雖然醫院的檢查和診斷沒有明確指出是由於長時間的插管灌食、插管導尿造成此種情況,但從醫院的檢查診斷與手術記錄上基本可以判斷和得出結論:正是由 於長時間的野蠻灌食與長時間的插管導尿,才致使韓春龍腎功能與胃部出現如此嚴重的病情,不然一個正常人在正常情況下怎會有應激性潰瘍和左側輸尿管口顯示不 清,右側輸尿管口成裂隙狀的情況出現?

住院幾日後,韓春龍仍被劫持、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非法開庭 振興區法官耍盡流氓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丹東振興區法院第一次非法開庭,在法庭上當韓春龍當庭指出自己遭綁架後遭到四道橋派出所警察的刑訊逼供並遭警察李璽華、肖強等人的毒打;警察肖強向自己的臉上噴辣椒水,並遭強行在白紙上按手印的事實時,法官陶占華便強行打斷韓春龍的敘述,同時檢察院的人也無理反對韓春龍繼續講述事實, 並詭辯稱韓春龍講述的與案件事實無關。這時辯護律師質問公訴人:「這涉及到公安機關非法取證,公訴人為甚麼要反對?」此時法官陶占華卻不顧法律事實蠻橫的指使法警將兩名律師無理趕出法庭。

四月二十六日,韓春龍的家屬與律師再次來到振興區法院,家屬告知陶占華將繼續聘請兩位律師作為陳新野、韓春龍的辯護律師。令人沒有想到的是,在談話過程中陶占華卻公然藐視法律,大耍流氓,囂張之極。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四日,振興區法院準備第二次非法開庭。五月十三日,律師去看守所見韓春龍,開始律師坐在接見室等了半個小時也沒讓見,後來所長王晶進來對律師說:韓春龍不吃飯,不想叫律師接見(怕家屬知道),如果律師能勸他吃飯就讓見,律師說:「我盡力吧。」不一會兒,律師看到兩個警察推著車出來了,韓春龍 坐在車上,因為已經站不起來了,鼻子插管,呼吸困難,很虛弱,看守所對他野蠻灌食,四肢固定灌食。所長王晶說,灌食每天200元錢,會見時所長還勸韓春龍 說:「吃飯吧,吃飯吧。」律師讓韓春龍在委託家屬辯護的委託書上簽字,他都沒力氣寫。

韓春龍四月二十七日開始絕食抵制迫害,五月五日丹東市第一看守所對韓春龍開始非法鼻飼灌食,至五月十三日已經八天,身體虛弱,律師在看守所看到振興區法院法官陶占華,陶占華問律師幹甚麼來了?律師說:「看韓春龍。」陶占華問:「韓春龍怎麼樣?明天能開庭嗎?」律師說「你自己看看去。」

五月二十八日非法開庭的照片 (圖片來源:明慧網)
五月二十八日非法開庭的照片 (圖片來源:明慧網)
五月二十八日非法開庭的照片 (圖片來源:明慧網)
五月二十八日非法開庭的照片 (圖片來源:明慧網)
五月二十八日非法開庭的照片 (圖片來源:明慧網)
五月二十八日非法開庭的照片 (圖片來源:明慧網)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丹東市振興區法院不顧韓春龍身體虛弱,對陳新野、韓春龍強行開庭。上午十點半,警車開到法庭門口,四個警察用輪椅將韓春龍抬下警車,韓春龍面色蒼白,身體瘦成了皮包骨,雙手無力的耷拉著, 頭向後仰著,還戴著一個棉帽子,毫無知覺的被法警抬進法庭裡。整個開庭過程中由四個法警在旁邊摁著韓春龍,韓春龍連說話的力氣都沒有,呼吸急促,法 官竟然說韓春龍藐視法庭。法庭不准家屬進去旁聽。

韓春龍的父母見兒子被折磨成如此慘狀,法院又不讓家屬旁聽,氣得不顧一切的往裡沖,那些法警竟然將兩位七十多歲老人推倒在地,老人被家人扶起後繼續往裡沖,二十多個法警強行將兩位老人拖走,非法拘禁一個半小時,直到開庭結束,才將兩位老人放回。陳新野的父親被十幾個法警和公安從裡面連拖帶拽強行推搡到大門外,老人和他們說理,負責執勤任務的丹東市振興分局又調來十多個公安增援,盯著老人虎視眈眈。

非法判刑四年、繼續關押迫害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振興區法院不顧韓春龍、陳新野遭綁架迫害的事實,秘密對韓春龍、陳新野做出非法判決,韓春龍、陳新野分別被非法判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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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春龍遭受毒打後右腿腫脹的照片(圖片來源:明慧網)
韓春龍遭受毒打後右腿腫脹的照片(圖片來源:明慧網)

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八日在遼寧省瀋陽馬三家監獄城的遼寧省瀋陽新入監犯監獄門前,陳新野74歲患心臟病的父親和患精神病的母親與妻子、姐姐在監獄門口守望,丹東市看守所押送陳新野、韓春龍至監獄的麵包車號為遼F0037和遼FG0026,下午一點三十分左右急駛至監獄門口,韓春龍在前一輛遼 F0037車上坐著輪椅,頭向後仰身體虛脫無力,(韓春龍身體病情嚴重又在麵包車上顛簸了四個多小時)臉色表情非常痛苦。

陳新野家屬追著第二輛遼FG0026警車邊跑邊向陳新野喊道:陳新野好人做到底、回家。這剎那間引起了很多民眾的關注,陳新野父母眼睜睜的看著按真善忍標 准做好人的好兒子,在沒有觸犯任何法律的情況下,遭受丹東市振興區站前派出所警察對陳新野的暴力綁架、毆打、刑訊逼供,又遭受丹東市看守所迫害六個多月, 甚至開庭時不讓家屬旁聽等,現又被轉至監獄迫害,因非常氣憤至精神崩潰導致心臟病突犯。

兩點三十分左右,三個丹東市看守所警察將坐著輪椅的韓春龍推出監獄的大門,由於韓春龍身體不適合羈押,監獄拒收。韓春龍又經歷了四個多小時的路程在當日晚九點被劫持回丹東市看守所。

陳新野家屬向監獄提出要求會見陳新野時,遭到監獄辦接見手續警察(女,警號:2103195)拒絕,理由是:學法輪功都不允許家屬接見,也不讓送衣物,說是上級不允許她們給法輪功家屬辦接見手續,是監獄管理局的規定,法輪功的登記不了。

六月十九日,韓春龍的家人到看守所要求放人,但丹東看守所的郎副所長以沒有收到監獄的拒收單所以不能上報法院為名,拒不放人。

六月二十二日,韓春龍的家屬見到振興區法院的法官陶占華,陶占華對韓春龍的家人說:瀋陽大北監獄肯定是不收了,但是可能往別處送。顯然看守所的郎副所長沒有對韓春龍的家人說實話,在往後拖,敷衍韓春龍的家人。

(責任編輯:丁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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