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漢子怒殺惡警 判死緩村民聯名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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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6月03日訊】曾在網絡引起廣泛關注的湖北宣恩縣街頭殺警案,近日,當事人吳西華以故意殺人罪,被恩施州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附帶民事賠償16025元。吳西華不服,6月1日已經向湖北省高院提出上訴。

據大陸媒體《南都網》報導,吳西華是湖北省宣恩縣珠山鎮寶塔村3組居民,現年45歲。被殺的杜平是宣恩縣拘留所警察。

無意撞人遭群毆 受傷報警不作為

2012年11月7日下午,天下著小雨,路上稀泥較多。被害人杜平的親家周玉萍那天在殯儀館為其去世的岳父辦喪事,被開三輪車經過的吳西華撞倒。宣恩縣公安局局長張友剛承認:「客觀地講,被撞不是很嚴重,但有倒在地的情況。」

參與喪事的杜平與他人一起毆打吳西華。珠山鎮寶塔村村長吳雲彪曾經在現場制止毆打,他告訴陸媒記者:「吳西華身體一側從上到下都是稀泥,明顯在地上倒過」。吳西華對他說:「他們打我,還用腳踩我的臉。」

遭受群毆而受傷的吳西華到派出所報案,得到的答覆是讓他自己先出醫藥費。此後,他多次到派出所尋求解決,但對方否認有過錯,一直推諉和不作為,稱這此事是按正常程序處理。

「被人打了沒人管 把人殺了就有人管了」

2012年11月9日上午9時許,吳西華路過宣恩縣珠山鎮建設大道新欣商場附近路口,發現站在街對面一輛轎車旁的人,正是前天在殯儀館門前毆打自己的杜平,頓時心生怒火。

吳西華隨即在附近一店舖內購買了一把水果刀,找到正在建設大道工商銀行門口擦皮鞋的杜平,持水果刀向其頭頸部右側猛刺一刀,刀身刺穿杜平頸部致其受傷倒地身亡。

吳西華殺死杜平後打電話報警:「我被他打了,我報案後派出所要我自己先出錢治療,我今天看見他就把他殺了」。並說「我殺人了抵他命,我被人打了沒得人管,我把人殺了就有人管了」。

當天上午,吳西華在自家屋後被帶走。

同村人聯名上書:無助下釀成的悲劇

吳西華不服一審判決,向湖北省高級法院提出上訴。上訴狀認為,死者杜平的行為應認定為重大過錯,而不是一般過錯。另外上訴人被毆打後,當地公安機關處置不力是導致上訴人殺人的因素之一,一審判決對這一因素未作任何認定,在量刑時也未作任何考慮。

據悉,吳西華案發生後,在湖北宣恩當地備受民間關注。一審期間,法庭曾收到一份吳西華所在行政村314名村民聯名請求書,稱讚被告人「為人忠厚老實,從未與鄉鄰發生矛盾與糾紛,是群眾公認的老實人,老好人」,其殺人「是在有冤無處申,得不到解決而極其無助的情況下釀成的極端悲劇」。

(責任編輯:古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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