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被誣案勝訴 歎在中國名譽不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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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7月30日訊】因被誣陷策劃章子怡「情婦門」,范冰冰去年將網絡寫手畢成功和黔訊網告上法庭。7月24日上午,法院終審判范冰冰勝訴。雖然對審判結果表示滿意,但范冰冰仍感歎藝人在輿論上都處於弱勢,她深有體會地說:「在中國,名譽不值錢。」

2012年5月29日,香港某日報頭條刊登了一篇題為「章子怡因情婦說被限製出境」的文章,次日淩晨,大陸影評人畢成功發表微博稱對於章子怡的負面報導系由F小姐操縱的「誣陷計劃」,這讓很多人聯想到范冰冰。黔訊網更於30日下午刊載記者文章《編劇曝章子怡被黑內幕,主謀范冰冰已無戲可拍?》,直指范冰冰是幕後主謀,並稱范冰冰踩人成癮,目前在圈內已臭名昭著,無人敢找其拍戲。該文在微博和網站上被廣泛轉發、轉載。

針對此事,范冰冰隨即將畢成功與黔訊網告上法庭。經九個月的審理,該案於今年2月20日由北京朝陽法院一審宣判:兩被告均存在嚴重過錯,構成對范冰冰名譽權的侵害。畢成功及黔訊網被判向范冰冰公開刊登致歉聲明,並分別賠償范冰冰精神損害撫慰金。被告不服提出上訴。7月24日二審維持原判:兩被告需向范冰冰公開刊登致歉聲明,並分別賠償其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和3萬元人民幣。

范冰冰對審判結果表示滿意,並說:「很多人可能覺得范冰冰很強勢,其實不光是我,我的很多同行跟我一樣,在輿論上都是弱勢的,只要有人隨便說點甚麼,傳播起來,就會變成新聞,就有很多不明真相的人來圍攻你、辱罵你,甚至是辱罵你的家人。可是我『即便躺槍,也要身姿優美』,我不能容忍不真實的事情,所以我會一直用法律保護自己跟那些惡意造謠的人對抗。」

談及賠償金,范冰冰坦承跟自己提出的申請存在差距,並感慨說:「我問過律師了,他說這是目前中國司法實踐中很正常的一個標準。所以我深刻地覺得,在中國,名譽不值錢。今天讓他們賠的是5萬,但如果換作是賠500萬,那這種惡意中傷的事情還可能捲土重來嗎?如果知道惡意影射造謠會帶來嚴重後果,我相信這些人在開口或者下筆前會更尊重事實。」

(責任編輯:李湘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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