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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哄抬電子書價 美提補救案

2013-08-02 23:25 中港台時間|08-22 20:2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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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日報導】(中央社紐約2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聯邦和州監管機構說,應該勒令蘋果公司5年內不得進入反競爭電子書配銷合約,並結束與5大出版商的商業協議。蘋果與這5大出版商共謀抬高電子書零售價。

在聯邦法官柯特(Denise Cote)上月10日在一項反托辣斯民事案中判決蘋果與出版商共謀抬高電子書零售價後,美國司法部和33個州及地區提出這些修訂。

柯特表示,她預定8月9日聽審,討論補救措施。她也表示,計畫開庭審理潛在損害賠償事宜。

柯特在她的意見書中提到:「原告已出示蘋果共謀哄抬電子書零售價,他們有權取得禁令性救濟。」

美國去年4月控告蘋果和5家出版商,宣稱這家iPad製造商強迫出版商簽訂協議,讓蘋果依所謂的代理模式(agency model)販賣他們書籍的數位副本。出版商依這套模式制定每本書的價格,而非零售商,蘋果則抽成30%。

在出版商紛紛和解迴避審判後,蘋果成為本案所剩唯一的被告。

已和解的出版商為霍爾茨布林克出版集團(Verlagsgruppe Georg von Holtzbrinck GmbH)旗下的麥克米倫(Macmillan)、哥倫比亞廣播集團(CBS Corp.)的賽門舒斯特(Simon & Schuster)、拉卡戴爾集團(Lagardere SCA)的樺榭出版集團(Hachette Book Group)、培生集團(Pearson Plc)的企鵝(Penguin)以及新聞集團(News Corp.)的哈波柯林斯(HarperColl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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