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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丁大街汽機車不讓行人 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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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27日電)墾丁大街常有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的情形,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屏東監理站今天表示,不禮讓行人,依法要罰款。

暑假期間,墾丁人潮多,但墾丁大街常發現有汽機車不禮讓行人情形,讓人來人往的墾丁大街險象環生。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恆春監理分站長王文強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要處新台幣1200元至3600元罰鍰。

王文強表示,雖然墾丁是觀光區,但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沒依法禮讓行人,還是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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