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民呼籲必須追查薄熙來的一項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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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8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張頓綜合報導)薄案即將在山東省濟南中院審理開審之際,有網友在凱迪社區發帖呼籲,中共對薄熙來起訴漏掉的一項罪——隨意對發帖民眾進行非法拘禁,必須予以追究。為了網民能夠安全上網,也為了網民能夠行使自己的表達權利,請大家頂帖。

8月4日,有網友在凱迪社區發帖呼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之規定:【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而薄熙來在重慶當權時,犯有如下罪行:

2009年5月,吉林籍大學生王中帥,到重慶旅遊後定居,因在在網上討論怎樣才是真正的愛國被抓後勞教兩年。

2009年9月10日,重慶青年彭洪在天涯論壇轉發重慶打黑漫畫《保護傘》,轉發時加點評「這把傘好怪喲」被勞教兩年。

2010 年12月4日,因對開發商不滿,28歲的重慶青年田宏遠在小區業主的QQ群裡說了一句玩笑話「某領導要來重慶視察,我們可以去告狀」,12月5日被抓後,警方非要他交待是誰告訴他的。這個不幸的倒霉蛋無法說出是誰告訴他的(是他自己瞎說的,碰巧某領導即將來重慶),於是他被網警大隊移送到「打黑專案組」遭到酷刑折磨,被打得口吐鮮血,用冷水從頭到腳澆灌,用大頭皮鞋碾手指…實在問不出個所以然來,最後勞教他兩年。

2011年1月12日,重慶女大學生楊玉涵因在天涯論壇上發帖議論重慶電視台紅色頻道,於1月13日被抓,與她同案被抓的跟帖網民約30餘人。

2011年,4月21日,方竹筍在騰訊微博上發帖被勞教。

2011年9月23日,重慶大學生村官任建宇因在其QQ空間和微博上以轉發或發表時政評論信息100餘條,被判處勞教2年。

40歲的謝詩明在天涯論壇跟了一條帖被勞教一年,20歲小青年劉勇和龔漢周發帖被勞教兩年……

文章稱:「對於薄熙來以上的犯罪事實,根據法律規定,決不能讓薄犯漏掉這一罪名,為了我們能夠安全上網,也為了我們能夠行使自己的表達權利,請大家頂帖。」

重慶多起網絡發帖勞教案糾錯

自薄熙來被收監後,其很多黑打的案件至今仍然大量積壓,十八大前後有一段時間重慶當局曾平反了薄熙來製造的一些「冤假錯案」,如網民因言獲罪的個案、方竹筍案、李莊案、及近900名警察獲平反,逐漸恢復被「錯誤處理」的警察的名譽和工資待遇。

2012年6月29日,重慶市第三中級法院當庭宣判,重慶市勞教委處罰方洪1年勞教的決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予撤銷。

該案的起因是,2011年4月,重慶市民方洪在騰訊微博上發帖:「這次就是勃起來屙了一坨屎,叫王立軍吃,王立軍端給檢察院,檢察院端給法院,法院叫李莊吃,李莊原律師說他不餓,誰屙的誰吃,這不退給王博士了,他主子屙的他不吃誰吃!」方洪因此被勞教1年。

2012年6月,龔漢周勞教期滿獲釋後,狀告重慶市勞教委。2012年10月,重慶市第三中級法院判決,認定對龔漢周1年6個月的勞教決定不合法。而龔漢周勞教案起因卻是因龔漢周曝光了警察將一位醉酒男子衣服扒光、使其光屁股銬在交巡警平台旁的暴行,因此而獲罪。

2012年9月7日,重慶市勞教委下發了撤銷在2009年9月因在天涯論壇中轉發打黑漫畫《保護傘》而獲刑兩年的彭洪的勞動教養決定書。目前,他準備正式向國家要求賠償11萬元。

2012年8月15日,重慶大學生「村官」任建宇提起訴訟,獲得重慶市第三中級法院正式受理,2012年10月底,尚未有結果。

薄借「打黑」整肅政治對手 掠奪大量財產

據媒體報導,薄熙來在主政遼寧、重慶時,為了打擊政治對手,發動了兩次「打黑」專項行動,並大搞文字獄等,製造大量冤假錯案。據維基資料顯示,薄在重慶市的黑打,先後逮捕4781人,多名警員、律師、中共及政府官員被抓,包括重慶市原司法局局長文強等。

薄熙來通過「打黑」整肅政治對手汪洋留在重慶的勢力;收集了同屬江派、原政治局常委賀國強在重慶的貪腐黑材料;據李莊新浪認證微博透露:唱紅打黑期間,共查封罰沒(收)成百上千億私人資產,這些應依法入國庫,但據悉入庫只收有9.3億左右,流失的大量資產至今成謎。

(責任編輯:林詩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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