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出售及使用日期給消費者造成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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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9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夏君編譯報導)特德‧拉布扎 (Ted Labuza) 週二吃的酸奶已過期兩週,但他沒覺得不適。
  
達納‧崗德 (Dana Gunders) 在去市場買牛奶時,發現小桶無脂牛奶沒有日期標籤,半加侖的標有賣出 (sell-by)日期,不同品牌的另一桶牛奶標有最佳日期 (best-by)。
  
作為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 (Natural Resources Defense Council) 的糧食和農業科學家,她指出,儘管幾乎所有的消費者會根據標籤上的日期決定到期要不要扔掉沒吃完的東西,但他們並不完全依賴這種標籤。
  
她是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和哈佛食品法和政策診所 (Harvard Food Law and Policy Clinic) 週三發布的一份報告的作者之一。
  
報告指出,這些日期是製造商對食品最佳食用期的建議,它們或者能起到幫助商店管理其庫存的作用,但並不表明食品的安全性。
  
根據該報告,下面這些標籤的意思是:
  
最佳 (Best by)或最好使用期 (best if used by) :是製造商對食物最高質量期的估計。
  
使用期 (Use by):是製造商對食物高質量的最後日期的估計。
  
出售期 (Sell by):是製造商建議雜貨商不再銷售該產品的日期,在此日期之前銷售,食物品質的優良性處於「合理」期。
  
報告指出,超過90%的美國人說,他們是根據這些日期來決定是否丟棄食品的。
  
拉布扎是明尼蘇達大學的食品科學與工程教授,他從事食品保質期研究已有幾十年。他說,「我不知道有任何表明食用保質期外產品已經引起疾病的數據存在」。
  
他吃的過期酸奶仍然OK,因為他把它放在溫度設定在34度的冰箱裡。他向消費者建議,冰箱溫度不應高於40度,要用溫度計量一下,以確保低溫。
  
但他告誡,即使在那樣的溫度下,李斯特菌 (listeria) 仍可以生長。但只要在標籤標注的日期內就沒有問題。
  
在新聞發布會上,拉布扎說,食物變質時,會散發出腐爛的氣味,會黏糊變色。這些跡象出現時就應丟棄食物。
  
此外,在食物種植,加工,一直到端上餐桌,哪個環節處理不當都可能引發危險的疾病。拉布扎提醒消費者要了解這些可能性。
  
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的報告呼籲改造標籤,明確標籤日期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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