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南

客戶在律師樓或服務中介上當受騙的例子(二)

【大紀元2013年09月30日訊】陳先生幾年前來我辦公室諮詢辦理政治庇護事宜。他帶著妻子和兒子,被中國某知名公司派來美國工作後,和妻子在美國又生了兩個孩子,這樣他們就有了三個孩子,而且國內計生辦還定期在催問他們的計劃生育情況。基於上述原因,我告訴他們已經具備了申請庇護的資格,並且報了價。

回家後,他和妻子商量準備請我幫他們申請庇護。可當他妻子得知我的收費標准後,強烈地反對說,加州洛杉磯那邊的收費只有他的一半,這個田律師收費也太黑了吧?人家總共才收三四千,為什麼他要收這麼多?盛怒之下,他妻子決定不許他再和我聯繫,而是催他盡快買機票去洛杉磯找人辦理庇護。

這個唯妻首是瞻的陳先生買了機票、乖乖地去了洛杉磯。在那裡很快找到一家辦理庇護的事務所。接待他的人說,服務費總共只收五千美金,而且肯定成功,但簽合同就要支付全款,且萬一沒過也不能退款。陳先生一聽,比達拉斯的田律師收費便宜多了,而且找這家事務所的客人進進出出、絡繹不絕。一定能成,乾脆就簽合同算了。

兩個多月後,事務所通知客戶去洛杉磯打指紋。為此,陳先生買了五張機票、請假、拖兒帶女去了洛杉磯。打完指紋後再過一個多月,事務所通知他去洛杉磯面談。陳先生又買了五張機票、請假、拖兒帶女去洛杉磯面談。

面談那天,移民官看到他一家五口整整齊齊坐了一滿屋,對他很是同情,態度也非常友好。當問他地址時,他說是在加州洛杉磯。那請把住址證明給我看看?陳先生把事務所為他準備的地址證明拿出來,移民官也認可了。當問到孩子在加州哪裡上學時,陳先生答不上來,因為他的孩子根本不在加州上學,而是在德州達拉斯。移民官這時開始懷疑了。再問,他還是不能給出滿意的回答。你孩子沒上學?在上啊。那在哪兒上啊?陳先生不能說啊。於是移民官說,那你下次再來吧,把孩子的學校證明拿來。

再過了一個多月,陳先生又買了五張機票、請假、拖兒帶女去洛杉磯面談。這次還不等他開口,移民官就告訴他:經查實,你的地址不在加州,而在德州,你上次遞交的地址信息是虛假的。本辦公室將不再受理你的庇護申請,要根據法律將你的案子轉到你真實地址所在地的德州去處理。

兩個月前,陳先生又找我來了。一進門就哭笑不得地說,田律師,您救救我;我的案子被移民局強行轉到德州快半年了,到現在杳無音訊;我都花了一萬多美金了,還連個面談都沒談成。加州的事務所也不再管我,要他們幫我給移民局寫信,他們說只是中介、不是律師,沒權直接給移民局寫信。後來乾脆連我電話都不接了;您看我這案子怎麼辦啊?我說,你不找過我的嗎,怎麼坐飛機跑加州去了?他說您就大人不記小人過吧,我是腸子都悔斷啦!您看這案子該怎麼辦吧? 我說,哦,新鮮麵你不給我吃,搞砸了要我給你擦屁股?那您說怎麼辦啊,擦也得擦啊,我都花了這麼多錢了,您就可憐可憐我吧。

像陳先生這樣的還大有人在。庇護法要求,您的居住地在哪裡,就必須在哪裡申請庇護,不能自由選擇,更不能欺騙移民局。許多弄假地址到紐約或者加州申請庇護的,都被移民局查出真實地址後,要么案子打回原籍審理,要么以欺詐為由被拒。移民局可以根據您和家人的社會安全號、銀行信息、學校或工作信息,非常輕鬆地查出真實地址。一旦查出,您的案子多半會辦砸不說,前面交的服務費也拿不回來了,至於飛來飛去的路費、住宿費、誤工費、旅途的辛苦和風險,那就更讓人冤得兩眼發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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