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1月15日訊】海內外中國同胞、正義人士,您們好:
我們158人是中國廣東省雲浮市掃街的環衛工人,由於受到當地政府機關的嚴重迫害,現特向全體海內外同胞求助,強烈聲討雲浮市政府、廣東省司法機關濫用職權、徇私枉法,踐踏、殘害人民合法權利,無法無天,乃全中國人民尤其是大陸15億同胞之公敵!
2001年時任雲浮市長、市委書記為搞所謂「機構改革」政績,藉口雲浮市環衛處大多數掃街環衛工是「官太太」、並戲稱環衛工「掃街」是「逛街」,而事實上,根本沒有一個是「官太太」,中國腐敗官場裡面,哪有「官太太」掃街呢?憑一份違法出台的紅頭文件就解除了我們158名受害職工勞動合同,掃地出門,全部下崗失業!
一個管著幾百萬人口的市委書記,不是依法治市,而是膽大妄為大搞人治、濫用職權,引致我們在雲浮市濫權、強權之下,含冤受屈、抓捕坐牢,13年來血淚申訴、狀告無門!
2001年5月20日,雲浮市公用事業局依據市政府口頭傳達,就把我們全部強迫下崗失業,我們提出嚴正抗議後,被迫在3天後的5月23日由雲浮市政府下發了一份紅頭文件[2001]50號,宣佈「依法」解除我們的勞動合同。
2001年7月我們不服市政府濫用職權,簽名委託代表分別向雲浮市政府、市公用事業局提出異議,但政府蠻不講理說「有權設立就有權解散」。我們於是向市勞動仲裁委提起勞動爭議,但這些狗官官官相護,6個月後裁定不屬於勞動爭議,不予受理!
2002年3月,我們不怕苦累、不怕髒,起早摸黑工作月薪只有400多元,但不服市勞動局包庇市政府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就你100元我200元地集資了5萬多元,去省城廣州聘請了2名律師,向雲浮市中院提起勞動爭議,中院指定下級雲城區法院審理,被裁定不屬於勞動爭議,接著上訴至市中院,官司打了1年,同樣被駁回不屬於勞動爭議!
我們打了1年多官司,就沒錢聘請律師了,就向在政府法制部門工作的家屬學法律。2004年3月,我們自行向雲浮市中院提起行政訴訟,卻被裁定不屬行政訴訟受案範圍,而是屬於勞動爭議!
至此,同一法院,對同一案件事實居然能作出顛倒黑白的二個枉法裁定!
受害者群情鼎沸,不滿雲浮市司法機關顛倒黑白,就上訴至廣東省高院,省高院認定雲浮市原審中院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本案屬於行政訴訟!
但廣東省高院官官相護,膽大妄為,徇私枉法,為保護雲浮市違法行政甘願犯下更低級的「適用法律」錯誤:說職工「超過法定訴訟期限」且「沒有正當理由」!
雲浮市政府、市公用事業局濫用職權、違法作出行政行為,既不告訴我們訴權和訴訴訟期限。我們從被迫下崗之日起,就一直向省、市、區政府、法院提出合法訴求,何以超期?
維權當中,警察還打傷我們2名受害人,報110至今不處理!更有甚者,2006年11月24日,雲浮市政府組成所謂聯合工作組,通知我們到市公用事業局解決下崗問題。會上,發現他們並不是來解決問題,而是說政府「有權設立就有權撤銷」的法盲說話,說「改革是為了雲浮美好的明天」,是「政府革自己的命」等謊言愚弄我們!
會上,我們提出:雲浮市公用事業局,市政府雲府[2001]50號紅頭文件是依甚麼法、第幾條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的?有經過事業單位主管機關市編委和省編委會批准嗎?
省政府粵機編[2001]32號和雲辦法[2001]12號宣佈撤銷雲浮市公用事業局,為甚麼還有公用事業局?
廣東省人民政府44號、廣東省人大第31號《議案》保護環衛工人合法權益(還有勞動法、合同法),提高社會地位、福利待遇,穩定環衛隊伍的規定,你們為甚麼不執行?
指出政府部門濫用職權違法行政,要到甚麼時候才承認錯誤?
對於我們提出的問題工作組無話可答,只口口聲聲說政府「有權」,1個小時就宣佈散會,我們不滿他們不負責任,要求解決下崗問題,他們就在警察的護送下逃離了會場。
事隔6天後的12月1日-4日,我們不滿工作組不解決問題,再到市信訪局要求解決,但市信訪局不受理,職工只能在寒冷的天氣下,到市府門口等待市領導處理,但天天都落空!4日上午,我們卻等來了由雲城區公安分局長傅國興帶來的200多名如狼似虎的警察,抓捕了5名組織維權受害人送進了雲浮市看守所拘留!
隨後,我們集資和自己出資5萬元,幾十、上百次到省人大、廣東省檢察院控告雲浮市政府濫用職權、違法行政和雲浮市中院、廣東高院顛倒黑白、枉法裁定。但廣東省檢察院同樣官官相護、失職瀆職,枉法裁定終止審查本案。而省人大卻每次不受理,全部轉回雲浮處理,還多次通知雲浮市派出警察到省人大抓捕、恐嚇受害者,不准上訪!
這樣,我們13年來的控告申訴,得來全是政府、司法機關濫權瀆職、徇私枉法!雲浮市政府官員還欺上瞞下,說給受害者補繳了社會保險費267萬元,實際是全部作了維穩我們的費用!
看看雲城區法院、雲浮市中院、廣東省高院一系列枉法裁判吧:他們用一個謊言代替另一個謊言,完全是嚴重的徇私枉法犯罪!
看看雲浮市公用事業局、市政府、市人大、省人大一系列的瀆職失職行為,他們把受害職工當皮球踢來踢去,從不處理,這些也是嚴重瀆職犯罪!
看看雲城區公安分局、雲浮市公安局一系列的濫用警察權力,他們對付手無寸鐵的環衛婦孺抓捕的抓捕、坐牢的坐牢,這也是嚴重的徇私枉法犯罪!
請各位中國同胞、正義人士們看看我們維權過程的悲慘吧:我們不怕苦累、不怕髒,起早摸黑工作每月工資只有400多元,下崗失業後毫無收入,但我們心中有正義、有法律,總共花費了10多萬維權,158名貧窮環衛工更加雪上加霜,致使有2人壯年早逝,2人患上精神病,1人中風。試問,我們環衛工哪一個是「官太太」?一個堂堂雲浮市長、市委書記如此下流造作,還是人嗎?
黨中央習近平書記、國務院李克強、紀委書記王歧山同志都說人民群眾無小事,民生無小事,現特向中央政府反映,要求依法處理廣東省雲浮市委、市政府違法行政,追究雲浮市政府、廣東省司法機關濫用職權,嚴重侵犯弱勢群體雲浮環衛婦女職工合法權益的犯罪行為。
同時,我們請求海內外中國同胞、正義人士們求援:天下興亡匹夫有責,中國貪官污吏橫行,濫用職權、徇私枉法,官官相護,那是中華民族的大災難!只要人人都有正義的發聲者,人人都是正義的傳播者,人人都是正義的捍衛者,中華民族就有光明的未來!
請海內外中國同胞、正義人士們給予中國廣東省雲浮環衛工人經濟支援,支持他們13年來以及今後漫漫的維權路!
158名環衛職工控告申訴代表:
鄧如天
身份證號:442827195004120035 電話:8817456
廖志來
身份證號:441227195605030330 電話:13826876450
葉惠珍
身份證號:442827196702072426 電話:15360351521
姚錦屏
身份證號:44282719540424001 電話:13609635713
歐金海
身份證號:442827195503150036 電話:15219645619
(責任編輯:魏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