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美法官裁定 為腦死孕婦拔管

2014-01-25 11:37 中港台時間|01-25 11:38 更新
人氣 5

【大紀元1月25日報導】(中央社芝加哥24日法新電)美國德州1家醫院違背家屬意願,為1名腦死的孕婦插上生命維持器,1名法官今天裁定,這家醫院必須為這名孕婦移除呼吸器。

美國德州和另外11州的州法嚴格規定,女性只要懷孕,不論懷孕週期都必須盡力維持當事人生命。

美國33歲婦女穆尼奧斯(Marlise Munoz)去年11月28日在家中昏倒送醫後,被宣告腦死,當時她已懷孕14週。傷心欲絕的丈夫和她的父母極力爭取,希望能夠依照穆尼奧斯意願,移除呼吸器。

不過位在沃斯堡(Fort Worth)的約翰彼得史密斯醫院(John Peter Smith Hospital)拒絕,因為他們認為,儘管穆尼奧斯的腦部不能再維持身體運作,但她其實還沒死。

這個案例引發激辯,其中包含醫療權利議題,以及剝奪墮胎權和賦予胎兒權利等法律爭議。

不過約翰彼得史密斯醫院今天向法庭表示,同意現階段22週大的胎兒「已無法存活」,讓此事件出現大轉折。

州法院法官華勒斯(R. H. Wallace)裁定,穆尼奧斯所有生命維持器都必須於27日下午5時拔除。(譯者:中央社張詠晴)

標籤
相關專題: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我們
請進入安全爆料平台
守護善良正義,值得奮戰到底
大紀元電子報
一旦重大新聞發生,我們會立即發送到您的電子郵箱
Email Icon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