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1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何月美國聖地亞哥報導)加州新年生效的800項法律中,有數項與駕車有關。其中一項新法律規定,在停車收費表有故障的車位上停車,不再被罰款。
該法律由加州民主黨眾議員加托(Mike Gatto)提案,他認為原來對停在故障收費表前的車輛實行罰款是非法的。他認為,如果城市沒能修理有故障的停車收費表,就可以在那裡免費停車。
該提案得到州議會通過,並被布朗州長簽署成新法律。然而該法律不具永久性,如果州議會不給予延長,該法律將於2017年到期。
洛杉磯市議會在新年前通過了在洛杉磯實施該法律的決定。
然而《大紀元時報》記者向聖地亞哥警察局問詢后被告知,「如果所停車位的收費表不能正常工作,車輛不會被罰款,但如果在該位置停車超過該車位的時限,則將被罰。」
加州州長簽署的800法案中還包括以下和汽車有關的法律條例:
–電動車和低排量汽車的司機在未來的四年中可繼續在單獨駕駛時合法使用共乘車道(Carpool)。
–允許機動車管理局測試使用具備無線功能和切換數碼屏幕的車牌。
–州議員和國會議員所用的特殊車牌的牌照費由12美金增至48美金。另加收38美元的年度續期費。特殊車牌用來展示當選的位置。
–18歲以下的青少年駕車,即使是使用免提裝置,也不能發送簡訊。
–駕車者在經過騎自行車(單車)者時,必須與之保持至少3英尺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