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不交錢不發車 長沙患兒延誤治療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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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1月06日訊】120 工作人員聲稱:「不交錢不能發車」。去年末,長沙一13個月大的幼兒突發重症,家人撥打120欲送長沙就醫,由於家長沒能及時向120急救車交錢,延誤治療導致幼兒夭折。

2013年12月23日晚,長沙湘鄉一名13月大幼兒翔翔突發重症,家人打120欲送長沙就醫,對方稱需800元且不交錢不發車,由於家長沒能及時向急救車交錢,最終致翔翔延誤治療身亡。經協商,醫院補償翔翔家屬9800元。

據當地媒體報導,23日傍晚,翔翔突然不停地哭吵,表情很是痛苦。翔翔的母親譚女士匆匆抱著翔翔來到附近的診所。當時,她身上只帶了100多元錢。

簡單檢查後,診所發現孩子的病症很嚴重,建議譚女士趕緊帶孩子去湘鄉市人民醫院。見天色已晚,路上沒車,熱心的診所醫生開自己的車將譚女士母子送到湘鄉市人民醫院。

到了市人民醫院,已是晚上7:10。醫院給翔翔做了檢查,晚上9:11出結果。醫生看了檢查結果,告訴譚女士,孩子病情很嚴重,要她聯繫救護車,立即轉到省兒童醫院。
 
此時,孩子已全身發涼,面色蒼白,呼吸急促。譚女士趕緊跑到湘鄉市人民醫院120急救中心,聯繫救護車轉院。值班的工作人員說,從湘鄉到長沙,要收800元車費。

譚女士說,「我身上沒帶這麼多錢,你們先幫我把小孩送到長沙 。我老公在醫院那邊接,到了立即給錢。」譚女士的丈夫也在電話中再三懇求:「你們把人送來,我在醫院這裡等,車到馬上付錢。」

工作人員答覆:「不行。醫院有規定,不能這樣。」譚女士再次哀求:「我求求你們,看在一個小生命的份上,做做好事吧!」工作人員回答:「哪有這樣的事情。不交錢怎麼走啊?」

無奈,譚女士只好四處打電話籌錢。這時,幾名素不相識的病友家屬正在走廊上,見譚女士急得不行,每人掏出200元遞給她。譚女士趕緊將湊來的800元交給收費室。

收了錢後,救護車才開動,將譚女士母子送到省兒童醫院。遺憾的是,翔翔還是在12月24日凌晨2點不幸死亡。死亡記錄顯示,死於心力呼吸衰竭。

譚女士稱:「從當晚9:40聯繫救護車,到10:50發車,為了800元,拖了一個多小時。」,「省兒童醫院的醫生說,『你們要是稍早點送來,孩子可能還有希望。』」

痛失愛子的譚女土質問: 「救死扶傷的醫院為甚麼要以錢為重 ?難道一條生命連800元都不值嗎?真是太冷血了,這還叫醫院嗎?」
 
據悉,湘鄉多家醫院不僅超標收費,且交錢才能發車,據湖南省物價局、省衛生廳於2002年9月發佈的《關於調整規範我省醫療服務價格的通知》中規定:省、市、縣醫院每出一趟急救車,3公里以內車費10元,超過3公里,每公里加收2元。

從湘鄉市人民醫院到省兒童醫院,車程約100-110公里。按照往返200-220公里計算,救護車費應為404元-440元。湘鄉市人民醫院卻收了800元,明顯超出規定,並且除該院外,湘鄉市中醫院、東山醫院等多家醫院急救中心轉送病人到長沙,都是收取800元或850元,且同樣須先交錢,否則不發車。

此事引發民眾的憤慨,紛紛表示,在中國這樣的事情太普遍,急救車已經成了打著救死扶傷的旗號變相暴力斂財的工具,錢是第一位的,至於生命嘛,已經不是重要的了。那些工作人員為了錢已經喪失了人性。

民众呼吁,對於這些沒有人性,沒有責任感的人,應該以瀆職罪論處,應該有人為此事承擔負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吳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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