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66號公路(Route 66)是全世界以及美國的第一條高速公路。當然,以現代道路建築品質來看,66號公路稱不上是「高速」公路,但卻是當年貫穿美國東西部的一條主要公路。
美國66號公路於1926年通車,它連接多條公路,西起南加州洛杉磯的聖塔莫尼卡市(Santa Monica)、東至芝加哥,共橫越美國8個州,全長3,940公里。
66號公路是美國高速公路的雛型與前身,正式的名稱是「威爾羅傑公路」(Will Rogers Highway),道路編號66(Route 66),因而被稱為「美國的主要道路」(Main Street of America)或「母親路」(Mother Road)。
66號公路從1956年州際公路法案通過之後開始沒落,美國政府改採現代標準的高速公路,以德國具有國防目的的高速公路為模範,此後新式公路不斷建築,66號公路就很少有車再通行。透過許多民間組織的努力,才保留各州的一些66號路段,也就是現今稱的「歷史的66號公路」(Historic Route 66)。
早期的66號公路是許多開車族從美國東岸至西岸的必經之路,所以沿途有許多商店、餐館或是酒店等,提供當年駕駛族與遊客的需求。但是,隨著車流量急劇減少,僅留部份歷史路段的店家也轉賣66號公路的紀念品。現在的「歷史66號公路」已成為汽車族及重機族的朝聖之路。
66號公路經過8個州,其在各州的里程如下:
加州(California):505公里
亞利桑那州(Arizona):645公里
新墨西哥州(New Mexico):784公里
德州(Texas):299公里
奧克拉荷馬州(Oklahoma):695公里
肯薩司州(Kansas):21公里
密蘇里州(Missouri):510公里
伊利諾州(Illinois):484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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