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林達:審判江集團「反人類罪」開始預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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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0月15日訊】大陸門戶網站《網易》日前刊發了一篇題為《反人類罪:上級命令非抗辯理由》的文章,詳盡敘述有關「反人類」這一罪行的來龍去脈。此篇署名袁曉彬撰寫的文章寫到:反人類罪是指針對平民的攻擊行為,包括謀殺、酷刑、滅絕等11宗反人類罪行;根據《羅馬規約》,國際刑事法庭對反人類罪行使 「自動管轄權」,可進行無限期追溯;國際刑事法庭只審判個人,而非國家,量刑與戰爭罪相同,最高量刑為無期徒刑。反人類罪不會因為上級命令而免除責任,只能由本人對自己的罪行負責。

大陸媒體詳解「反人類罪」,是過去少見的現象,這條新聞使得「反人類罪」這幾個字在網絡熱傳。不僅如此,在幾天之前,韓聯社聯合國總部10月8日電,聯合國8日非公開傳閱了歐盟(EU)編製的朝鮮人權決議案草案,內容包括將朝鮮最高領導人金正恩等觸犯反人類罪的朝鮮相關人員推上國際刑事法院(ICC)接受審判。這個消息本身就是一條重磅新聞,不同尋常的是這個新聞在大陸網絡沒有被封殺。在極短的時間內,大陸媒體似乎在向網民普及「反人類罪」的基本知識。

當年希特勒及其納粹分子因犯下「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而成為全人類的公敵,為避免反人類罪在全球再度發生,聯合國有關懲處反人類罪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於1998年7月17日獲得通過,2002年7月1日正式生效。

在如今的中國,持續迫害法輪功15年的江澤民集團正是對法輪功學員犯下了「反人類罪」。 反人類罪是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死穴,迄今為止,江澤民及其幫凶羅干、周永康、劉京、薄熙來等六十多名中共高官在美、澳、歐、非、亞五大洲30多個國家和地區被以「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或「酷刑罪」遭刑事控告或民事起訴,其中控告江澤民的至少有16個國家和地區。

周永康主導的政法系統殘酷迫害致法輪功學員,周永康直接涉嫌器官殺人網。他利用幾百座勞教所和多座秘密集中營,關押了大批法輪功學員做活體器官庫,虐殺了數十萬法輪功學員。由於周永康的縱容和指使,使包括軍隊、武警在內的整部國家機器捲入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這個由政府保護的、系統的、群體滅絕性犯罪中。

近日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公佈的錄音調查報告中,原中共解放軍總後衛生部長白書忠供認,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做移植是江澤民親自批示的。這與2006年時任商務部長的薄熙來訪德期間,親口承認是江氏下令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相互印證,進一步證實了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利的暴行是由原中共黨魁江澤民直接下令,操縱國家機器在全國範圍內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的群體滅絕性的大屠殺。

目前,中南海圍繞中國社會的核心法輪功問題展開激烈博弈,習近平陣營針對江澤民集團展開的反腐已經進入白熱化,江澤民集團利用檯面上掌權人物張德江和劉雲山在拚命對抗習近平,香港的亂局也是激烈博弈的表現。

中共四中全會的主題是「依法治國」,但這裡的「依法治國」是針對江澤民集團而設定,目的是把清除江澤民集團的行動,以「依法治國」為名義形成權威的官方決議。大陸媒體在中共四中全會前普及「反人類罪」的知識和消息,有和四中全會配合之意,同時,為未來抓捕審判江澤民集團的「反人類罪」預熱。

責任編輯: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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