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亞倫律師移民法律問答(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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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1月13日訊】(紐約訊)綠卡持有人店舖偷竊可否再入境?

●問:我4年前在店裡偷了價值175美元錢的東西,警察來了把我抓走。在警察局打了指紋並照了相片。這是我第一次犯事,被罰款600美元。過去4年中我一直和家人住在新澤西,如果我出國是否能再回來?我有綠卡。

李律師:你所犯的店舖偷竊並不屬於可以判1年以上的罪名,而且你也沒有被監禁超過6個月,所以你應該可以憑綠卡出入美國。你可以查一查當地法律,看看你因為店舖偷竊被指控的罪名最高可以判多長時間。

重婚如何申請親屬簽證?

●問:我2009年到美國訪問,在拉斯維加斯結了婚。我並沒有當真,因為我們之間甚麼也沒有發生過。然後我回了母國,再結婚並生了一個兒子。去年我得到一個美國的工作機會,今年7月我來德克薩斯州的時候打算帶家人同行,但發現我曾經在內華達州登記結婚,我宣佈了婚約無效。請問我還可以帶我的妻子及兒子來美嗎?

李律師:在移民官的眼裡,宣佈婚約無效並不表示婚姻不曾存在過。在你為你的妻子申請親屬簽證來美之前,你可能需要和你太太再結婚,這樣她才會被認為是你的合法配偶。

C-1過境簽證調整身份

●問:我持C-1過境簽證來美,上面註明了我是某公司的僱員,只是在往返某國時途經美國。但是我現在和美國公民結婚了,我是否可以不經豁免調整身份?

李律師:你案子的關鍵在於你持C-1簽證入美時的企圖是甚麼?因為C-1過境簽證可以在美國停留的時間很短,所以移民官會認為你在入境時就已經決定不離開美國。但是如果你能夠證明兩點,你應該可以避免申請豁免:一是你要證明自己在入境時真的只有非移民意圖(沒有移民傾向),二是你有很好的理由不能及時離境。

誰來付H-1B申請綠卡的費用?

●問:我持H-1B簽證在一所大學全職工作,職位是程序分析師,這是一份長期的職位。我在美國獲得碩士學位,專業是電子與計算機工程,正在攻讀博士學位,只剩下畢業論文這個環節了。最近,僱主告訴我沒有足夠的資金來擔保我,但是如果我願意自己負擔費用,他們同意為我申請綠卡。我想知道我是不是可以申請職業移民的綠卡?

李律師:從你的工作和資格來看,你的僱主要通過勞工紙申請(PERM)來為你申請移民。申請勞工紙的過程中,你所工作的大學要證明找不到其他有能力、願意而且可以勝任的美國員工來擔任這份工作職位。根據勞工部的規定,僱主在申請綠卡的過程中,要承擔申請勞工紙這一部份的費用。如果你來支付申請勞工紙的律師費和其它費用,你所工作的大學就違法了。我建議你要提醒大學必須支付申請勞工紙相關的費用,而你可以支付申請綠卡的其它費用,比如I-140移民簽證申請、I-485調整身份申請(如果你決定調整身份,而不是走領事程序的話)。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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