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獲保釋後稱警察襲擊其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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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1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劉毅綜合報導)27日下午3點,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獲得保釋,他在庭外會見傳媒時表示,現時獲准保釋,但期間不得踏足旺角一帶,他對媒體表示在被警察拘捕時,有警察曾經嚐試傷害他的身體,包括下體。

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26日因涉嫌藐視法庭及阻差辦公罪被捕,27日正式提堂,約下午3時獲保釋外出。

他在庭外會見傳媒時表示,26日警方清場時沒有和任何人發生肢體衝突,只是要求解釋拆路障的紅帽人士身份,以及詢問有關禁制令的內容。

當記者詢問他臉部和頸部的傷痕從何而來,他說,當時負責清場的人士向警方指著黃之鋒說「拘捕他」,然後「約十個警察,包括深藍色衣、戴頭盔的警察衝到我前面。然後他們就把我按在地上,限制我的活動範圍,令我受傷,包括令我頸上和面部有傷痕,更連續六、七次傷害我的身體,包括我的私人部位,下體陰囊的位置。」 黃之鋒說不明白為何警方要如此的手法對待他。

他說自己被捕後沒有被打,但有受粗言穢語辱罵嘲諷。

(大紀元視頻 雨傘運動學生領袖黄之锋获保释后遭襲擊)

黃之鋒同時表示對保釋期間不得踏足旺角一帶感到不解。

黃之鋒的代表律師韋智達表示今次是政治檢控,指黃之鋒並沒有阻礙任何執達吏、或警員搬走障礙物,認為黃之鋒作為學民思潮成員是其被檢控的真正原因。他要求於保釋期間容許黃之鋒進入旺角範圍。

韋智達反對控方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4日,認為是有意阻礙黃之鋒再次到上述地點。但裁判官並未接納其理據,最後獲准以500元保釋,期間不准進入相關範圍,但容許他於乘車或轉車時經過該處。

黃之鋒表示要求撤回人大決定仍是學生的目標,清場無法解決政治問題:「應該政治問題交由政治解決,即使旺角的路是清了,但民主的路我們依然會走下去。同時,現在社會的民怨一天未平息,清完路,政府都要重新正視這個問題。」黃之鋒希望梁振英要面對民眾:「紓解民怨的責任在政府那裏。武力及法庭是不能夠紓解民怨,要紓解民怨的話,希望政府不要當縮頭烏龜,借執達吏過橋,再用法庭當擋箭牌。」

在離開九龍城裁判法院等候的士期間,黃之鋒遭兩名青年擲蛋。黃之鋒右耳中蛋,警方在附近醫管局大樓拘捕兩名涉事青年。

黃之鋒指離開法庭僅數分鐘便遇襲,不會是巧合,相信有組織有預謀。他勸籲學界朋友小心,不要單獨出入。他又謂此舉不會阻礙爭取普選的決心,只會令人更同情雨傘運動。

責任編輯:林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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