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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
【大紀元2014年12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根據醫審會醫事鑑定小組統計,全國每年約有560件醫療糾紛定案,平均約一天有1.5名醫師被告,確定有罪者僅0.7%,一件案件審理平均3-5年,如家屬和醫師雙方不服判決、繼續上訴,恐怕再拖5-10年審理期,對雙方來說都是極大的精神煎熬。
台中地方法院從去年10月首度試辦「醫療糾紛調解制度」,由法律及醫療專業擔任醫療調解委員,並透過80位醫療專家任法官的醫療顧問,另外由榮總、中國、中山及彰基4家擔任醫療鑑定,快速將鑑定報告在1-2個月內提出,縮短案件從收文、調病例、醫療專業諮詢、訴訟攻防、鑑定報告及最後變論終結的程序。
截至103年7月,「醫療糾紛調解制度」已累積86件案件,其中已有32件達成和解、和解率達37%,平均一件調解約2-3個月完成,已累積32件,不僅患者、醫師能透過調解平台,理性和平表達各自訴求達成協議,102年8月高雄地方法院也加入試辦行列。
台中市府衛生局與台中地方法院舉辦「第二屆台中醫法論壇」,邀百位司法、醫學、法律、消費等代表,就「醫療調解」等4大議題進行研討。中市衛生局長黃美娜表示,民眾一但遇上醫療糾紛問題,可先透過各醫療院所的溝通平台尋求協助、或者藉由第3方公正單位衛生局、區公所、醫師公會進行協商,或者由台中地方法院「醫療糾紛調解制度」展開調解,若3項管道都無法達調解,最終才進入司法程序。
責任編輯:羅令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