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處級官貪3.4億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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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2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莊正明報導)12月10日,被控貪腐達3.4億元人民幣的廣州處級官員、白雲農工商原總經理張新華被判死刑,本人要求上訴。

據陸媒南方日報等報道,10日張新華以貪污罪、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廣州中院一審宣判死刑。張新華被控貪腐達3.4億元人民幣,數額為廣東省涉貪腐案之最,被坊間稱為「億元巨貪」。據說,張新華稱自己「罪不至死」,表示要上訴。

據報,張新華等人被指成立數家私企,後以虛構債務,以土地、房產抵債的方式,將大批國有公司的資產以虛假訴訟的方式轉移到私企並侵吞。張新華等人還陸續將侵吞的房產、土地低價轉讓他人,並收受多名開發商巨額賄賂。

有陸媒報導,現年52歲的張新華與妻子已離婚,妻女都生活在海外,是名副其實的「裸官」。他作案時間跨度長達15年,直到2013年9月16日才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廣東省檢察院批捕。

同日,中共發改委原副主任劉鐵男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被控受賄金額為3558萬余元。4天前,中共前常委、政法委書記周永康被開除黨籍并移送司法,官方通報周永康收受「巨額賄賂」等五重罪。

之前有報導稱,周永康及其家族搜刮的金錢和不動產總值高達上千億元人民幣。坊間認為周永康被判死刑的可能性較大,也是民心所向。


責任編輯:李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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