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乾案審訊第3天 法醫:死因不明 死者下體沒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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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3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留學生柳乾被殺案的審訊進入第3天。負責調查柳乾死因的法醫 在3月26日作證時說,死因不明。她身上有很少傷痕,都不是抵抗攻擊時造成的。法院首次公映被告受訪視頻。
  
法官Madam Justice Molloy表示,法醫 Jeff Tanguay有資格向陪審團提供病理學方面的觀點。這是開審後法官首次允許證人發表觀點。
  
法醫Tanguay的證詞對被告比較有利。他的結論是「不能確定具體死因」,還說「沒有答案( unanswered)」。 她的生殖器「沒有任何損傷」。
  
柳乾「身上有輕傷( very little injury)」。有傷部位「沒康復」,所以斷定「所有傷痕都是柳乾死前不久發生的」,他們都不是「反抗攻擊時造成的」傷痕。
  
法醫Tanguay表示,柳乾脖子、大腿、大臂等處有輕傷。 右太陽穴有淤傷,雙眼有血, 舌頭被牙齒咬住。 她遇害時正在來例假,體重113磅,身高5尺3寸。
  
Tanguay表示,柳乾的死因有幾種可能。這包括「機械性窒息」 (mechanical asphyxiation)、 頸部被擠壓、胸部被擠壓、身體被重物壓、鼻與嘴的呼吸道被堵塞。他不確定哪種狀況造成死亡。
  
法醫沒有柳乾的病例、家族身體情況,所以「驗屍工作受限制」。
  
檢控官在週三傳喚了3名證人,還包括柳乾案的首席調查員、緊急救護人員 Heather Edward。

首次公映被告受訪視頻

案發後,多倫多警方於2011年4月19日在警局總部和迪克森(Brian Dickson)面談。法院放映了約50分鐘的採訪視頻,整個採訪超過3小時。迪克森當時穿黑夾克、白襯衫、藍牛仔褲與黑皮鞋。警方表示,他身高6尺,體重在275至300磅之間。
  
法官Madam Justice Molloy週三告訴陪審團,視頻只是證據之一,「有一些用途,但不要看了視頻就馬上下任何結論」。
  
負責柳乾案的首席調查員、高級探長史畢克(Frank Skubic)面談前提醒迪克森,他有權「不說話,這不會給他帶來任何法律後果。」他還說,「若向警方撒謊,將被指控有罪。」迪克森多次點頭表示明白這些後果。
  
警方還表示,迪克森有權可先諮詢律師,再與警方談話。所有話都會被錄像,可能作為證據指控其他人,甚至他自己。迪克森多次點頭,沒請律師。他馬上回答警方的每個問題,介紹自己家庭背景與校園外宿舍。
  
迪克森表示,他在多倫多長大,有哥哥。他在多倫多讀中學,隨後在約克大學讀政治學(主要學政策),還沒畢業。他最後一次上課是2010年夏季,然後離開校園。他於2010年11月搬進柳乾住的宿舍。
  
法院將在今日(27日)繼續開審,屆時檢控官將傳喚華裔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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