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血案賠償引不滿 律師稱大有玄機

人氣 5

【大紀元2014年04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霞報導)雲南省昆明市火車站3月1日發生的血腥暴力砍人事件已經過去一個月,昆明市當局對所有遇難者每人賠償30萬元人民幣,明顯少於其他同類事故的賠償金額,引起家屬們的不滿。有家屬披露,所有遇難者家屬們被當局施壓最後不得不接受了這一賠償金額。有大陸民權律師向《大紀元》表示,明顯過低的賠償金額隱藏著很大的玄機,可能中共還有另外不可告人的目的。

死者每人賠償30萬 家屬不滿 忍氣吞聲

《華爾街日報》稱,遇難者親屬們抵達昆明後不久便被當地官員安排在不同的酒店內,並被告知昆明市將對每人賠償30萬元。大陸人權律師李方平表示,這種將遇難者親屬們分別安置在不同酒店的做法是中共當局在災難性事件發生之後的慣用手段,以避免家屬們聚集討論,從而讓他們能夠儘快接受官方的賠償內容。

遇難者家屬們對這一賠償金額最初均表示拒絕,認為其他地方政府在同類致命事件中提供的賠償金要遠遠高於30萬。2009年發生的新疆種族衝突中遇難者賠償金為42萬元,2011年發生的溫州高鐵相撞事故中遇難者賠償金為91.5萬元。2013年11月22日發生的山東青島石油管道爆炸事故中,遇難者賠償金為117萬元,2014年2月27日發生在貴陽的237路公交車起火爆炸案中,每名遇難者家屬所獲賠償金也有60萬元。

黑龍江省遇難者徐恩波的家屬披露,他們受到昆明市官員的逼迫和施壓,稱如果接受賠償就會得到一處墓地和補貼性公共住房以及社保等等。但家屬接受賠償後當地官員卻不願履行全部承諾,目前他家的事情也已經無人再管。

28歲的河南省遇難者王開開的父親王國安也表示,和昆明市官員進行幾週的會面後,就不想再和這些人談話了,因為每一次談話都是對他的傷害,最後接受了這一賠償金額。北京律師楊濤是王開開的親戚,他表示,家屬們最後承受不住才在賠償問題上軟化了態度。遇難者家屬們在血案發生後的幾週內就都接受了30萬元的賠償金。

和王開開同樣來自河南省的遇難者郭江濤是一名23歲的大學生,其嬸嬸對《大紀元》表示:郭江濤是家族中的長孫,從小就非常懂事,從沒有讓大人操心的時候。如今眼看大學即將畢業,馬上就要成才的時候,卻慘死在一場恐怖事件中,對其家人的打擊非常大。

「家裏就像一下子倒了頂樑柱,感到天都塌了。如果用錢能換回孩子的命,我們寧可倒找錢。但是政府給這些錢就是表明了態度,我們也實在沒有精力跟他們耗。他的父母現在非常傷心,我們也不敢再提起這件事。」

律師稱中共故意為之 其內大有玄機

發生於3月1日的昆明市火車站暴力砍人事件,數名持刀凶徒在車站廣場和售票廳等處揮刀狂砍,在短短十幾分鐘的時間內就砍了近200人,官方數據稱29人死亡,143人受傷。而此前也有報導稱33人死亡,143人受傷。

山東省著名民權律師李向陽對《大紀元》表示,給死者每人30萬的賠償金額實在是太低了,按照常規計算,賠償金在60萬左右才是合情合理的。而中共給出這麼低的賠償金額也曾引起諸多律師的分析,大家都認為這當中隱藏著很大的玄機。

「目前中共幹甚麼事情都是出於維穩,但對於這個應該完全由政府負責的暴力恐怖事件,給予明顯很少的賠償金,表示中共政府根本不是想化解矛盾和解決問題,而是想故意引起民眾的不滿情緒,故意留下一個尾巴,以便以後可以利用。因為昆明事件的真相普通老百姓根本不知道,也想像不到是由於政治派系之間的內部爭鬥而故意導演的慘劇。所以這個賠償金很可能還是一個導火索,留待以後點燃。」

北京市律師莫少平也對大紀元表示,昆明砍人事件從法律常規來講,應該由罪犯承擔賠償責任,但由於是暴力恐怖事件,政府就應該負責任,因為是制度不完善導致民眾生命安全沒有得到保障。至於賠償金額,並沒有一個準確的法律準繩來規定,都是各個地方政府根據各自情況來決定。

昆明市民政局:奉命行事 傷者不管

大紀元記者致電昆明市民政局,詢問事故死難者人數究竟是29人還是33人,以及相關賠償事宜。一位官員蔣世富稱,遇難者共計29人,雲南省占一半,外省占一半。並稱目前29名遇難者家屬已經全部接受了30萬的救助金額,所有人都沒有意見,遇難者遺體也全都被火化,外地的家屬們都帶著骨灰回去了。當記者提出為何會有媒體報導33人時,該官員表示他也說不清楚。

蔣世富稱:「我們每個工作組包一個事件遇難者家屬,這個事情已經過去了。這個金額是上邊安排的,上邊怎麼安排我們就怎麼執行,至於誰安排的我們也不知道,只是錢是由我們民政局出的。」

當記者問到對於傷者是否給予賠償,以及死者是否還會有國家級賠償,蔣世富稱不清楚,並稱傷者不歸他們民政局管,歸衛生系統管。

大紀元記者致電昆明市衛生局,一位男性工作人員稱,對於傷者的賠償不歸衛生系統管,應該歸政府部門管,衛生局只負責醫療救治,沒有得到授權做賠償工作。目前還有很多傷者住院治療,政府只是對傷者進行免費治療,至於是否有賠償及還有多少人在住院治療,他表示不清楚。

民眾網絡計算應賠百萬 鐵路和政府均有責任

昆明砍人事件發生後,有民眾在網絡發聲譴責的同時,就賠償問題列出相關法律及計算方法,得出金額是每人56萬左右,加上喪葬費和誤工費等各項雜費,每人應該賠償100萬元左右,合計金額高達3000萬元。

中國的《侵權責任法》第17條規定: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

《侵權責任法》第37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民眾根據昆明市2013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69元計算,年齡小於等於60歲的,計算公式是28,269元/年×20年=565,380元。該民眾得出結論,認為對29名死者的死亡賠償金應為每人565,380元。同時加上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等其他費用,每個遇難者的合計賠償金額應為100萬元左右,29人合計達3000萬元。

民眾還表示,昆明火車站對砍人事件負有責任,其有義務保證旅客的人身安全,應該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同時政府也應該做出賠償。

而雲南省某高級官員在砍人事件後也曾表示,鐵路系統存在很多問題。昆明市有官員也對遇難者家屬表示,要家屬們起訴鐵路部門,以獲得賠償,但有些家屬表示對訴訟並不樂觀。

(責任編輯:姜斌)

相關新聞
開弓沒有回頭箭 習江生死博弈 都無退路
雲南副省長曾擅自「調動警力」 暗喻被抓涉昆明血案
昆明血案當天警力詭異減少 民眾質疑
昆明血案後再發馬航失聯 雲南省長急澄清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