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支柱:「失獨補償」到底是甚麼貨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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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5月22日訊】悲哀啊,她們要搶劫我們,竟然主宰了輿論,成了一種政治正確。我反對她們搶劫,竟然成了殘忍、冷血的代名詞。

「因為部份『失獨』父母已經過了生育的年齡或者家庭條件不支持再養大一個孩子,所以只能在經濟上給予補償,讓他們不至於老無所依吧?」

這是「失獨」父母為爭取「補償」最常講的話,使用的是悲情法,迷惑了許許多多因為國家和社會扼殺道德勇氣而將自己所有的道德情感轉向濫施同情的國人。

並非所有上訪的「失獨」父母都是由於年齡大了不適宜再生育、也不適合收養,其中有許多是由於懼怕養孩子的辛苦和失去孩子的痛苦而不想再生育、也不願收養的。以不再生育、也不收養為條件的所謂「失獨補償」本質上還是少養有貢獻,不育、不養有獎勵的邏輯。不承認「補償失獨」是獎勵不育,為甚麼要把「失獨」後再育或收養的排除在外?

也並非對需要錢的給錢就是補償。給錢可以是支付價款或報酬,可以是施捨,可以是救助,可以是獎勵,可以是還債,可以是賠償……。補償必須有可以認定金額的受益(包括減損)存在,或者可以認定金額的損失與受益人的合法行為(不包括契約)有關。國家或納稅人從「獨生」或「失獨」中得了甚麼好處?國家或納稅人是以何種行為直接或間接獲取這些好處的?如果用「社會撫養費」支付所謂「失獨」補償的話,「超生」者或無證生育者從他人「獨生」或「失獨」中得了甚麼好處?「超生」者或無證生育者是以何種行為直接或間接獲取這些好處的?

老無所依的問題當然要解決,但那是另一問題,多子女家庭也有窮的,甚至更窮。家裏有個精神病人、殘廢人或得了治不好也死不了的嚴重疾病的人,包括孩子殘廢的獨生子女父母,往往會比沒有孩子的「失獨」父母在經濟上更困難。許多「失獨」後再生育或收養孩子的家庭,也比部份「失獨」後不養、不育的家庭困難。由於獨生子女首先在城市工薪階層(意味著有退休金)大量產生,由於「超生」被徵收巨額罰款或「社會撫養費」,由於「超生」父母的養育負擔本來就重,由於「超生」父母對擁有孩子的渴望本來就遠超「獨生」父母(否則何以不惜傾家蕩產、離鄉背井也要「超生」?),那些「失雙」的父母無論是經濟上的窘迫和精神上受到的打擊都遠超「失獨」父母。可見把「失獨」父母的養老問題單獨提出來還需要另外的理由,這就是計生系統和「失獨」父母們自己常說的「自覺遵守計劃生育法律和政策只生一個」和「不再生育為國家節省了資源,為社會做出了貢獻」。

但是「失獨」父母為甚麼老來無依?這說明養老還是要靠勞動力人,勞動力就是過去的小孩長大的,過去不養或少養小孩才導致今後勞動力短缺。對家庭來說如此,對國家來說同樣如此。因此提出老來無依的理由,本身就是自打嘴巴,承認少生孩子、沒有孩子對國家貢獻大完全是謊言。即使只生一個孩子是對國家的貢獻,那麼這種獎勵也應該跟所有的獨生子女父母一樣享有,事實上「失獨」父母也享有過了。何以「失獨」又成了另外一種貢獻?難道這些夭折的獨生子女都由國家的寶貝轉化成國家的禍害了?難道全國的孩子都死光了國家就大發了?

可見無論是從救助的角度還是從獎勵的角度,把「失獨」單獨作為一個財政支出的理由都不成立。就算救助「失獨」父母或者獎勵「失獨」父母不育、不養的理由成立,也無法得出應該補償「失獨」父母的結論。「應該救助」和「應該獎勵」加起來就等於「應該補償」,這是哪門子算術?

「你跟他講法律,他跟你講政治;你跟他講政治,他跟你講國情;你跟他講國情,他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跟你講法律,把你抓起來了。」

這是網上曾經流傳的一首關於「講政治」的段子,「失獨」父母上訪者深得此「講政治」的真傳。你跟她講「失獨」,她跟你講「絕後」;你跟她講「絕後」,她又跟你講「失獨」。你用「失雙」戰勝了她的悲情牌,她就拿出貢獻論。你駁倒了她的貢獻論,她又打出悲情牌。貢獻論和悲情牌都不管用時,她就詛咒你的孩子死光,說只有你的孩子死光了你才能理解她們的心情和她們的要求。而她們的要求,又跟她們提出的並不成立的兩個理由毫不相干,既不是獎勵又不是救助,更不是賠償,而是莫名其妙的補償。

計生系統其實是很樂意給不再養、育的「失獨」父母一筆補貼或獎勵的。這既符合計生系統控制人口的理念,又可以趁機找財政要錢並雁過拔毛。「失獨」父母的上訪本身是2007年8月原國家人口與計生委、財政部聯合發佈《關於印發全國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試點方案的通知》以後才有的事。「失獨」父母的上訪者將「失獨補償」的權利人縮小為「失獨」後不養、不育者的做法就來源於這個「通知」。

悲情牌、貢獻論最先也都出自國家計生系統領導人之口。為了避免獎勵死崽和獎勵不育之譏,國家計生委一改它過去將「獎勵幫扶」並提的做法,只說「扶助」;但是將獨生子女死亡後不再養、育的補貼標準置於獨生子女傷殘之上,顯然還是有獎勵性質,因為獨生子女嚴重傷殘或患重症精神病的家庭經濟上一般會更困難。更早些時候出台的《上海市計劃生育獎勵與補助若干規定》(2006年7月1日起施行)使用的卻不是「扶助」而是「補助」一詞。也許是受此啟發——「補助」的字面含義應該包含補償和救助,同時看上了「超生」家庭被強征的「社會撫養費」,一些「失獨」並不再養、育的父母到國家計生委上訪,書面申請用「社會撫養費」補償她們。這就是所謂「失獨補償」的起源,它的目標是為「失獨」後不養、不育的父母謀取特權,它的手段是用國家的強制力量對「超生」父母進行搶劫。

正是因為「失獨」父母上訪者支持和維護計劃生育基本國策,警察沒有驅散她們,媒體可以大事報導她們的主張和活動。而真正的計生受害者都只能個別地上訪,還經常被抓回老家。不信你組織一群被強制結紮或強制墮胎的人去國家計生委門口抗議一下試試。但是因為缺乏抗爭勇氣而習慣於濫施同情、不問是非的大陸媒體大量的傾向性報導,「失獨」父母上訪者儼然成了計生受害者的代表,官民通吃,成了一種新的政治正確。誰反對她們的主張,她們就擺出跟你拚命的架勢,詛咒你的孩子死光,甚至留言威脅要把你的孩子殺光,反正她們已經沒有孩子,用她們的話說,就是「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兩年以來,我收到這種包含威脅、詛咒的留言和電子郵件少說也有一百多人次了;在我的文章後跟帖辱罵的,則不知道有幾萬人次了,儘管我懷疑其中有一部份是計生系統僱用的五毛冒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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