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電毯傷嬰 護理師將遭停業處分

【字號】    
   標籤: tags: , ,

【大紀元7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16日電)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天約談新莊樂寶兒婦幼診所醫護人員後表示,護理師因不正當行為致嬰兒燙傷,將處停業處分,診所也罰鍰。

衛生局表示,為釐清責任,以了解診所醫護有無違反醫療標準作業流程,以及醫護在探視新生嬰兒狀況的頻率,今天約談謝姓醫師及事發時值班阮姓護理師。

衛生局科長顏忠漢指出,根據約談了解,診所共備有2條電熱毯,當新生兒肛溫低於36.5度,在使用烤燈15分鐘後體溫仍未回升,使用電熱毯。

他說,電毯調溫至攝45度,使用15分鐘,這是診所使用電熱毯標準流程,診所表示不知道電熱毯禁止使用於嬰兒,未來將不再使用。

他表示,衛局調查發現,從民國95年取得護理師資格的阮姓護理師在使用烤燈15分鐘後,未測量嬰兒體溫是否仍低於攝氏36.5度,僅以手觸碰嬰兒胸前體溫,就決定使用電熱毯。

阮女在使用電熱毯期間,不僅未量測嬰兒體溫是否回升,僅以手觸摸嬰兒與電熱毯間溫度,未實際量測嬰兒體溫,致嬰兒燙傷。

他表示,阮女已違反護理倫理不傷害原則,屬不正當行為,將以違反護理人員法處以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診所未督導醫事人員依法執行業務,將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