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暴力強拆受害者「道歉」引輿論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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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8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報導)近日發生在河南新鄭的暴力強拆案,受害人被凌晨裸棄墓地,回家後房屋成廢墟。該強拆被指野蠻得令人髮指,引起社會各界圍觀痛斥公權力之際,受害者突然改口致歉,稱與政府已達成協議,該言論引輿論嘩然。引發人們對此案背後公權力犯罪的深度探討。

地方政府暴力強徵中常藉口拆遷者漫天要價、指責是「釘子戶」,對此社會輿論認為,拆遷無論怎樣漫天要價,這是一種商業行為,是買賣,沒有觸犯法律,私產受法律保護,嫌貴可以不買但不能明搶,公權力撐腰的強拆必須叫停。政府部門對暴力強拆難辭其咎。

河南夫妻凌晨被裸扔墓地 家被拆成廢墟

8月8日凌晨,河南新鄭市龍湖鎮107公路旁一戶人家,被十幾名陌生人撬門入室。睡夢中的張紅偉和妻子被強行帶上一輛無牌麵包車,夫妻二人赤身裸體被限制人身自由4個小時後,被扔在荒無人煙的墓地。當他們趕回家時,房子已成廢墟,家裏物品被埋在廢墟下。

當地政府曾指責拆遷戶漫天要價 受害者離奇改口

該事件被曝光後引發社會極大關注,當地政府先後二次發文回應,包括指責張紅偉夫婦,在2008年未經相關部門審批在事發地私自蓋四層房屋,共計420平米;指責多次協商張紅偉仍漫天要價、不予配合,導致重點工程施工嚴重損失云云。

隨後當地政府再發新回應,承認「媒體報導基本屬實,已經成立工作組進行調查」。

據悉,當地政府公開的拆遷補償標準是690元每平方米,張紅偉認為過低,應按最新的國有出讓土地補償標準,以市場均價給予補償,他說目前龍湖鎮的商品房每平方米5000元左右。

昨天傍晚事件發生戲劇性變化,張紅偉接受《法制晚報》採訪時改口稱:「自己的行為犯了錯誤,對不起政府」。他還稱下午已經和當地政府就賠償達成協議。

受害者的改口引起輿論嘩然,網上掀起更大範圍的深度探討,多集中在公權力對此的幕後運作。

山東濟南的維權律師倪文華評論說:「咄咄怪事,強拆民房,將人裸棄,是甚麼力量使受害人不但不追究違法者的法律責任,反而一再道歉」。

政府指責漫天要價遭痛擊

該惡性強拆事件曝光引起社會極大憤慨,昨天(8月12日)當地政府作出最新回應,稱「經初步調查,該事件主要涉事人員趙觀峰、趙嶺俊已被公安機關控制,其他涉事人員正在調查取證中;涉事村小喬村主任孫廣玉停職接受調查」。

大陸獨立媒體人談春平對此表示質疑:「疑似替罪羊吧?」他進一步評論,「拆遷者無論怎樣漫天要價,這是一種買賣,沒有觸犯法律,相反新鄭政府委託社會力量進行強拆,拿出小人物出來頂罪達到了買賣的目的,這在以前土匪年代聽說過有這種行為,出事後又想封口當事人漫天過海,對新鄭市直接主管領導應該追責」。

公權力「撐腰」的強拆必須叫停

對河南新鄭的暴力強拆案,這次罕見有很多陸媒跟進報導。大陸《燕趙晚報》發表署名評論文章《公權“撐腰”的強拆必須叫停》,形容該強拆手段野蠻且令人髮指。

評論稱:「很多強拆事件背後都有政府部門『委託代理』拆遷的因素。政府部門為規避法律責任,將拆遷工作委託給一些組織或企業,而後者為了迅速完成任務,往往採取恐嚇、暴力等違法強拆方式。地方政府部門表面上沒有參與到違法強拆中,但對暴力強拆難辭其咎」。

「委託社會力量動手,自己站在背後撐腰」,評論認為這種公權力撐腰的,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徵遷方式是踐踏法制精神,必須叫停。

公權力犯罪必須予以追究

隨著受害者改口“道歉”,令社會各界輿論更加對公權力犯罪表示更大不滿,要求予以追究責任。

新浪認證的大陸媒體人「河南石玉」表示:「近日新鄭強拆事件,當事人獲賠後稱『對不起政府』,大度得讓人動容。但是,對於他們所遭受的綁架、非法拘禁、私人財物被損壞等明顯的犯罪事實,公權力必須立案查處,予以追究。公權力代表社會意志,不能對犯罪妥協,更不能縱容犯罪!不能因一句受害者的諒解就放棄了自己的責任」。

(責任編輯: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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