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路:基層迫害法輪功者的險境與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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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8月21日訊】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長達15年的迫害,到今天已經呈現出明顯的敗像。全世界對法輪功被迫害真相的瞭解,使得迫害者的邪惡越來越被人們所知曉,幾個首惡已經聲名狼藉,而法輪功卻越來越得到全球各國政府和人民的認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最狂妄的時候,所犯下的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利的滔天罪行,更是震撼了所有良知尚存的人們。全世界範圍聲討和追查活摘罪行和責任者,使得中共政權內再無人敢繼續接手迫害法輪功,未參與迫害者也紛紛與江澤民劃清界限,而追究活摘罪行更是現任當政者無法推脫的責任,否則就可能犯下包庇之罪。今天,薄熙來,周永康,李東生等迫害法輪功首要罪犯已經被中國現任當政者收押,且其「反腐」矛頭已經指向江澤民。從形勢發展的趨勢來看,江澤民被繩之以法只是時間問題。一旦迫害的始作俑者江澤民被拿下,結束這場禍國殃民的迫害就成為現任當權者的唯一選擇,否則何以與江澤民迫害集團切割?而為了彰顯正義,迫害過程中的違法犯罪都將被清查。

屆時,各地所有610成員都將被隔離審查,向迫害調查組坦白15年來所參與的違法犯罪活動。形勢發展到現在,這一天已經不是想像,而是即將而來的事實。對此,可能有的基層迫害者不以為然,因為他們覺得,他們只是在執行上面的命令,所以,他們不用承擔責任。這種想法實在太天真。在此,我們簡單分析一下迫害結束前後他們即將面臨的幾方面危險。

第一,有相當一部份人,在迫害過程中,利用這個便利趁機搶奪法輪功學員的財產,或是出於自己私利積極加重迫害法輪功學員,這樣的人毫無疑問將要承擔罪責。有人為了借迫害法輪功這個機會表現自己,從而主動的迫害,對這部份罪行,到那時候你的上級絕對會說他沒有下這樣的命令,是你自己主動干的,那就自己承擔責任。這種情況簡單,無需詳細分析。

第二,在迫害過程中真的只是在執行迫害命令,很多人認為這樣的情況就無需承擔責任了。其實不是,這樣的情況如果對法輪功學員造成傷害,根據具體情況不同,一樣要面臨處罰。為了理解這個問題,先講一個故事。

1992年2月,統一後的德國柏林法庭審判了一起槍殺案。被告是統一前的一名名叫英格?亨里奇守牆的衛兵,此前兩年,他在守護柏林牆時槍殺了一名企圖越牆逃往西德的名叫克利斯的青年。他的辯護律師稱,他當時只是執行命令(東德當局命令守護柏林牆的士兵對企圖逃往西德的東德人格殺勿論),他根本沒有選擇的餘地,所以他是無罪的。不過這樣的辯護最終沒有得到法官的認可。因為類似的辯護,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紐倫堡審判法西斯戰犯時,已有先例。當時各國政府的立場不約而同:不道德的行為不能藉口他們是奉政府的命令幹出來的而求得寬恕。任何人都不能以服從命令為藉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倫理界線。

柏林法庭最終判處開槍射殺克利斯的衛兵英格.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法官賽德爾當庭指出:「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自主權(即只開槍而故意不打中),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任何人都不能以服從命令為藉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倫理底線。」法官這樣對被告解釋:「東德的法律要你殺人,可是你明明知道這些唾棄暴政而逃亡的人是無辜的,明知她無辜而殺她,就是有罪。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這個東西。當法律和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個放諸四海皆准的原則;你應該早在決定做圍牆衛兵之前就知道,即使東德國法也不能牴觸那最高的良知原則。」這「最高的良知」(或正義)就是法理學上「超越實在法的法」,而違反正義的立法就是「實在法的非法」,依這種「法」去執法,也是犯罪。

那些基層參與迫害的人,你們想想,你們在執行命令過程中,有沒有依照自己的良心,做過類似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努力?要知道,很多法輪功學員,即使在迫害中也都一直在善意的告訴你們真相,對這樣的人你們都下得了手,你說你有沒有罪?所有可以在自己職權範圍內減輕對法輪功學員迫害而沒有這樣做的,都將面臨被起訴的危險。

第三,還有一個最危險的,就是認真執行上級迫害指令的人,極有可能成為上級滅口的對象,尤其參與活摘與迫害死大法弟子這樣罪行的。你們想一想,這些年的迫害命令,是不是很多是口頭傳達,沒有書面材料?你們的上級之所以成為你們的上級,就是因為他們經歷的比你多,想的比你多。舉個例子,上級下口頭命令你執行,結果迫害死大法弟子。將來追查責任的時候,肯定先找到你,於是你說,上級下的命令。據此就可以逮捕你的上級。可是你的上級會那樣束手待斃嗎?他瞭解的信息比你多,一旦他發現這個罪行可能會被清查的時候,他就要行動了。他隱蔽的採取甚麼辦法殺了你滅口,對外說你自殺或抑鬱症而死。到時候追查的時候,追查到迫害死大法弟子的凶手哪裏,發現參與迫害的凶手已經死亡了,因為沒有書面的命令,所以線索就斷了,你的上級逃脫了罪責。你想一想,最近有很多官員自殺,甚麼抑鬱症之類的,難保裡面就有不少這樣的。王立軍要不是逃到美領館,就已經被薄熙來幹掉了。你要是沒有王立軍那兩下子,還是趁早做準備的好。要知道,活摘器官現在已經成為國際上追查的重罪,對這樣的反人類罪行進行追查是沒有國界限制的,任何國家都可以逮捕這樣的罪犯。

就是一般執行迫害指令的人,也有被滅口的可能,因為沒有書面文件,具體執行迫害的人員就是唯一的人證。把人證消滅之後,就沒有證據證明上級發佈了違法的迫害命令。到時候,上級還會說:「我沒有下達這些迫害命令,都是他自己主動干的,我也沒想到他迫害這麼狠,今天他已經死了,真是罪有應得。」

怎麼辦?趁現在迫害還沒有結束,趕緊儘快努力挽回自己的過錯。第一種情況,建議儘快找到法輪功學員,返還財物或相應補償,取得法輪功學員的諒解。第二種情況,那就儘快彌補,如果正好還有正在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盡最大努力在自己職權範圍善待他們,甚至想辦法讓他們回家。這些雖然不能抹除你的罪行,但可能減輕對你的量刑。

第三種情況就難辦,因為這種情況要麼罪行實在太大,要麼你的上級太陰險狡猾,一旦你成為了他的目標就很難逃脫了。要知道有相當一批迫害者那真的是極其凶殘之徒。可以考慮秘密把證據給海外的親友保存,或者乾脆秘密主動聯繫追查國際坦白自己的罪行及相關證據,以留後路。然後平時一定要注意嚴加防範,這方面還真要多向王立軍「學習」,在這種「黑幫」中不得不多留一些心眼和後路。一旦到了關鍵時刻,就要告訴你的上級,你已經把相關證據妥善保存,一旦你出了甚麼問題,這些證據立即全世界曝光。讓你的上級知道,就算把你殺了,也不能讓他逃脫罪責,這樣他也就沒有必要再多一個殺你的罪行,說不定還能保住一條命。

這些實實在在的危險,那也都是參與迫害善良而造成的,要怪就怪自己當時沒有堅守良知。正義可能會遲到,但從不會缺席。所有參與迫害的責任者,真的要好好想想,這裡不是在嚇唬誰。你想周永康能被抓,還有甚麼不能發生?上面的清查完了,就要到下級基層了。一旦迫害宣佈結束,甚麼機會都沒有了。儘快反省,儘快彌補,儘快悔過,好自為之。

責任編輯: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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