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政府放棄修訂反種族歧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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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8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黃阡陌澳洲悉尼編譯報導)艾伯特政府已放棄修訂《反種族歧視法》第18條C款的計劃,並說由此引發的爭論已經使得種族關係複雜化了。

據新聞集團網站報導,在談到打擊恐怖主義的新措施和共同協作應對恐怖主義的必要性時,艾伯特宣佈擱置該計劃。他說「我想與澳洲各個族群共同合作」,《反種族歧視法》的修訂,絕不應危及與澳洲所有族群的協商,包括同穆斯林社區的協商。因此,決定擱置該修訂計劃。

現行的《反種族歧視法》第18條C款規定,因種族、膚色、民族或人種,而冒犯、侮辱、羞辱或恐嚇他人或某一群人的行為違法。

政治評論家博爾特(Andrew Bolt)2010年在博客文章中,曾質疑很多淺膚色人選擇土著人身份的動機,後在2011年被判違反《反種族歧視法》第18條C款。

聯盟黨認為該條款有悖「言論自由」並在大選中承諾修訂此條款。但修訂計劃遭到廣泛批評,被稱為停止反種族主義的措施。今年三月發佈了一小部份修訂草案後,總檢察長辦公室收到了5500多份意見書。

費爾法克斯媒體今年四月的民調顯示,88%的受訪者認為,基於種族原因而冒犯、侮辱或羞辱他人是違法的。

聯盟黨後座議員也反對修訂該法律條款。工黨領袖肖頓(Bill Shorten)說,這就是為何「非常不受歡迎」的修訂已遭拋棄。他說,政府提出該修訂計劃,是自取其辱、自尋煩惱,「這是在折騰整個國家的精力」。澳大利亞綠黨也曾多次質疑政府修訂該條款背後的動機。

總檢察長布蘭迪斯(George Brandis)此前曾表示,澳洲人有「權利選擇做偏執的人」反對修訂該法律。

(責任編輯:簡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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