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港警方「預約拘捕」傘運者:願為公民抗命負刑責

【大紀元2015年01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潘在殊香港報導)再有3名曾經參與雨傘運動的人士昨日(13日)被警方「預約拘捕」,包括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學聯常委方志信及社民連成員曾浚瑛。方志信和曾浚瑛成功「踢保」,黃毓民獲准以2,000元保釋。

3人應早前警方的「預約被捕」到灣仔警察總部。經過約兩小時盤問後,其中方志信和曾浚瑛拒絕保釋,獲無條件釋放,成功「踢保」。警方聲稱會繼續調查,不排除再作出拘捕。

方志信透露,警方向他播放十多段去年9月26日及28日集會的片段,指他涉嫌出席和煽動未經批准的非法集結,要求他打手指模和落口供,期間有警員問他是否認罪,但他全程保持緘默。警方又提出可用現金1,000元及兩個月後再報到的方式保釋,被他拒絕。

方志信預料政府的打壓陸續有來,民主之路仍然很長,學聯會與港人並肩同行。「學聯所有朋友都會負上刑責的責任,因為我們相信公民抗命要付出代價。但正正是透過我們的犧牲能夠喚醒大家的良知和喚醒大家的支持。」

曾浚瑛指,根據香港大學的調查,總共有百多萬人次參與傘運,他批評梁振英政府利用司法程序進行打壓。「是梁振英和他的管治班子才有這能力召集那麼多人上街去反對他,他才有這能力去組織一場那麼大的遊行去反對他,所以要論罪要追究的不是我們社運人士,是梁振英這政權。」

立法會議員李卓人、范國威和梁國雄等20多名市民到場撐起黃傘,並拉起寫有「政權可恥,抗命有理有節」的橫額聲援。

李卓人批評梁振英當局的做法荒謬。「煽動罪非常荒謬,是以言入罪,是未有23條而在香港實施23條,所以我們反對23條立法,亦反對任何所謂煽動的罪名。因為我們香港人愛民主愛普選。」

此外,黃毓民也經過約3小時後離開警署。他表示,警方指他涉及5項煽動和參與非法集結罪,但他未有回應警方提問,並以趕往開會為由,答應2,000元作擔保,4月15日再報到,到時會「踢保」。

責任編輯:澹修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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