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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道路廢棄車輛 環保局籲主動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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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1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擷瓔台灣嘉義報導)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29日表示,民眾只要在住家附近發現道路上停放很久的車輛已達髒污、銹蝕、破損,外觀上明顯失去原效用的車輛或失去原效用的事故車、解體車,可以撥打1999便民服務專線或05-2251775向該局通報,該局在接獲通報後即會派員到現場勘查,依照「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張貼清理通知書並照相存證,限車輛所有人於7日內自行清除,屆期未清除該局將逕行移置。

市環保局表示,民眾檢舉占用道路廢棄車輛時請說明廢棄車輛的相關資料,包括車種、廠牌、顏色、地點等,俾利執行廢車稽查、張貼限期清理通知書、移置相關作業。

廢棄車輛對市容觀瞻影響很大,市環保局籲請民眾若有廢機動車輛請主動報繳。主動報繳廢機動車輛,回收獎勵金數額車齡10年以上(含)的廢汽車者,回收獎勵金每輛為新臺幣1,000元、車齡達7年以上(含)的廢機車者,回收獎勵金每輛為新臺幣300元。可循環保署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0800-085-717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或資源回收網(http://recycle.epa.gov.tw)查詢回收商。

責任編輯:王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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