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針療法判決出爐 加州中醫師無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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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0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劉菲洛杉磯報導)首位因施用蜂針療法而被告上美國法庭的洛杉磯華人中醫師周新勝,10月9日告訴本報記者,他於上週四接到法院判決,從10月29日開始兩年察看期(Probation)。其間除了不得從事蜂針療法外,可以正常執業。

8月3日,支持者在洛杉磯法庭外聲援周新勝。(大紀元)

裁決另外還有9條嚴重的處罰和要求,例如每季度需向針灸局有關管理人員書面匯報一次守法的情況,不得指導培訓人員,換雇主要報告,定期或不定期面見和接受針灸局管理人員的訓導。罰款16,241.5美元。兩年期滿後,執照方可恢復正常。

周新勝認為,在這次法庭辯論過程中,法官羅斯曼德(David B Rosenmand)始終對其愛護有加,在4天的法庭爭辯中,法官為他向檢察官媼娣•懷得萊斯(Wendy Widlus)力爭權益。8月5日下午,還當庭給女檢查官三張罰單,因此他「心裡平衡了」。

周新勝說:「我接受他(法官)的判決,只要針灸局不再加重對我的懲罰,我就不上訴了。否則就上訴,哪怕打到最高法院去。」

同時,他認為通過這一場法庭辯論,擴大了中醫、中藥在美國的影響,宣傳了蜂針療法。

但是周新勝說,這一裁決仍讓他損失巨大:「我以前從事蜂針療法病人很多,每天87-80人,現在就20-30人。」他說以前病人多得沒時間收醫療保險,現在為了避免賠錢,要裁員,還要收醫療保險。但又因為他被罰Probation察看,很難申請到行醫保險,進而難獲得收取醫療保險的資格,因此對他未來事業影響很大。

但是他說病人的損失更大。有些患風濕性關節炎的病人,從此只能在痛苦中度過餘生,因為除了蜂針療法沒有別的方法可以緩解。對美國政府也是損失。這些原本可以康復的病人,現在只能靠福利生存。

周新勝說:「這個判決不是一個完美結果。但是我相信法官在他的權力範圍內做了一個正確的決定,所以我尊重他的判決。」

律師建議周新勝,未來如果想繼續蜂針治療可以和大學及研究機構合作,不失為一個可行且合法的途徑。

針灸局:蜂針療法超出中醫中藥或健康食品範疇

在聖蓋博谷阿罕布拉市(Alhambra)執業多年的周新勝,於2014年8月被加州針灸局告上法庭。根據針灸局的訴狀,蜂毒外塗或口服時屬於中藥或健康食品的範疇,針灸師以這種方式使用蜂毒不違法,但通過讓蜜蜂螫病人的方式將蜂毒注入人體則大大超出了「醫護標準」(Extreme Departure from the Standard of Care)。

針灸局認為:將蜂毒通過蜂針而引入人體,是注射,針灸師不得使用注射,針灸師使用蜂針療法便違反加州的針灸法規。◇

責任編輯: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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